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2007年01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SST秋林 编号:临2007-002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就本公司与高士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Crosstown China Investments,LLC.)诉讼事项一案(本公司相关公告见临2006-006、临2006-007号),2007年1月19日,本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黑高商外初字第1号),对上述诉讼事项判决如下:
一、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高士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9,300万元;
二、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高士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利息(2003年12月31日前的借款利息9,204,567.65元,2004年1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借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分段计算)。
三、驳回高士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21,032.83元,财产保全费1,011,022.84元,合计2,032,055.67元由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高士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