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第五大股东持股被拍卖
2007年01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岳敬飞
今日,三峡水利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显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已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06年3月9日,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以2.035元/股,总价1444.80万元,取得三峡水利第五大股东北京恒丰兆业投资持有的7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4%,成为本公司第五大股东。
同时,新华水电的股东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负责管理的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水利部经济管理局)持有3273.6万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2%;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控股的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现更名为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69.6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3家单位合并持有本公司4343.2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0.72%。
水利部经济管理局合计间接持有三峡水利的股份24.06%,已超过重庆市水利电力产业集团21.16%的持股数,因此,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已成为三峡水利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