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亿实业”“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除董事长蔡永龙先生、董事蔡林玉华女士通过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正企业”)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丁建中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阮连坤先生、蔡登録先生分别通过鸿亿机械工业(浙江)有限公司、加胜运动器材(浙江)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67 号文核准。
三、本公司A 股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17号文批准。
四、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1月26日
3、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4、股票代码:601002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738,470,000 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份:210,000,000 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控股股东晋正企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的42,000,000 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68,000,000 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07年1月26日起上市交易。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GEM-YEAR INDUSTRIAL CO., LTD.
3、注册资本:528,470,000 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前)
4、法定代表人:蔡永龙
5、住所: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紧固件、钨钢模具、五金制品、钢丝拉丝、铁道扣件,从事非配额许可证、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紧固件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业务。
7、主营业务:各类紧固件产成品、中间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8、所属行业: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业(C7120)
9、电话:0573—4185001
10、传真:0573—4184488
11、网址:http://WWW.GEM-YEAR.COM
12、电子邮箱:bond@gem-year.net
13、董事会秘书:涂志清
1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债券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仅董事丁建中持有8,400万股股份。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控股股东晋正企业持有本公司43,71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2.72%。晋正企业成立于1995年12月11日,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从事国际商务的公司,注册资本为6,200万美元,董事长:蔡林玉华;董事会成员:蔡林玉华、蔡永裕、蔡永泉。晋正企业除控股本公司及参股晋德有限公司外,未直接、间接控股或参股其他企业。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蔡永龙、蔡林玉华、蔡永泉、蔡张秀香、蔡永裕、陈锡惠。
三、本次发行后、上市前股东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前十大A 股股东持股情况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210,000,000 股
二、发行价格:4.26 元/股
三、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本次发行网下询价配售42,000,000 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168,000,000 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A 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94,600,000 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 年1 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006号验资报告(《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
1、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本次发行费用合计27,259,707 元,其中承销(保荐)费23,796,360元、会计师费1,260,000元、律师费450,000元、登记费523,847 元、信息披露费1,229,500元。
2、每股发行费用为:0.13 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867,340,293元
七、本次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2.12 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与总股数之比计算,其中净资产按本公司2006 年6 月30 日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数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总股数按738,470,000 股计算)
八、本次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0.18 元(按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的进展;
2、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的重大变化;
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5、重大投资;
6、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发行人住所的变更;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化;
9、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大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5-84457777-676,681
传真:025-84528073
联系人:唐涛、姜健、纪平、施卫东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内部管理和业务运行规范,已具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为此,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