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1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07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2007-002)。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董事方朝阳先生、金良顺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圣小武先生、张爱兰女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设立广东三水长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暂定)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慎研究并建议,拟在广东省三水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三水长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有权机构核定为准)负责实施50000吨华南重钢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拟定5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拨付。项目所需其余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另行决定。具体工商手续办理授权董事长指定专人负责。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情况
下面将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2月9日(周五)上午9:30点,会议签到时间为上午9:00至9:30。
3、会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皖西宾馆东苑。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聘请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报告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收购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2月5日(周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集中登记时间:2007年2月7、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公司股东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影响其出席股东会的权力。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37161,联系人:徐德森、程伟、张姗姗
联系电话:0564-3633648、0564-3631386,传真:0564-3631386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六)、附件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2月9日召开的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 )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 )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 )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帐户卡:
授权日期:2007年 月 日
股票简称:长江精工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7-00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受让关联方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按照公司发展规划,从减少关联交易出发,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受让浙江精工住宅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计5100万元人民币出资额)。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有利于减少本公司关联交易和提高本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助于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培育,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一、交易概述
2007年1月23日,公司与浙江精工住宅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草签了《股权转让协议》(下称“协议”),协议约定:浙江精工住宅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同意将合法持有、未带任何限制条件的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公司将以自有资金5100万元(出资额)的价格受让上述51%股权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以下简称“上述事项”、“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精工住宅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07年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方董事方朝阳先生、金良顺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圣小武先生、张爱兰女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方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放弃表决权。
二、关联方介绍
浙江精工住宅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6211000113号),该公司由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金总额70%)、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金总额30%)共同设立,注册资本金3680万元,主营业务为钢结构住宅体系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建筑工程内部的水电及装潢服务等,法定代表人:方朝阳,企业住所: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柯西工业区鉴湖路。
浙江精工住宅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最近3年主要从事钢结构住宅体系的培育及装潢服务,未涉及同业竞争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浙江精工住宅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合法持有、未带任何限制条件的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资产。
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联合浙江精工住宅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17日,注册资本金1亿元,其中本公司占49%。该公司主营新型钢结构系统住宅房地产的开发和经营等。绍兴中兴会计师事务所为该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让方:浙江精工住宅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浙江精工住宅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合法持有、未带任何限制条件的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资产。
3、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4、转让价格:5100万元人民币。
(二)定价政策
出资额转让。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重点培育的新利润增长点,将使公司住宅钢结构产业规模化产出的规划成为现实,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该公司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减少了关联交易,提高了公司规划运作水平。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许崇正先生、圣小武先生、张爱兰女士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购买上述股权资产有利于减少本公司关联交易和提高本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符合本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由于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以出资额方式进行转让,定价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绍兴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公告所指《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