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就今年记账式国债
还本付息事项发出通知
2007年01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新华社电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7年记账式国债及储蓄国债(电子式)还本付息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上证所23日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上证所在通知中称,到期国债债权登记日为兑付日前3个工作日,债权登记日后即行摘牌;付息国债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前1个工作日。凡是债权登记日闭市后仍持有当期国债的投资者,为当期国债本息所有者。
付息国债的除息交易日为债权登记日后一个交易日,当日上证所在该国债“证券简称”前冠以“XD”以示提醒。
年内遇到国债到期摘牌的,上证所将另行通知。各期国债还本付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