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裕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3月3日上午09时30分。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国际饭店彩虹厅(北京建国门内大街9号,酒店联系电话:010-65126688)。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裕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总票数;
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4、大会主持人公布计票人、监票人、见证律师姓名及公证机构名称;
5、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6、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表决;
7、计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监票人对此进行监督;
8、对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9、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10、大会见证律师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持有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07年2月9日,即在2007年2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
2、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证券账户卡。
3、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文件。
六、会议出席对象
1、2007年2月9日(权益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2、基金管理人代表。
3、基金托管人代表。
4、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预登记
(一)现场方式预登记
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现场方式进行预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1、具备出席大会资格的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进行预登记。
2、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预登记。
3、具备出席大会资格的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凭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单位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进行预登记。
(二)传真方式预登记: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凭上述证件的传真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预登记,传真号为:0755-83199450(深圳);010-65187033(北京);021-63305180(上海)。
(三)预登记时间:2007年2月26日-2007年3月2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基金管理人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现场预登记或传真方式预登记。
(四)关于预登记的说明: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预登记估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到会情况,以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进行相应准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入场前仍需办理登记,请各基金份额持有人予以积极配合。
八、会议召开的条件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九、形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条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表决票上填写“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意见无法判断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基金份额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3、关于裕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含2/3)。
十、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将于2007年3月3日上午9时30分召开,届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将对与会人员资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登记,请出席会议人员务必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携带必需的文件提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不再对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登记,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入场参加会议。
本公告发布之日(2007年1月26日)基金停牌,并于下一个交易日(2007年1月29日)复牌。基金管理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自2007年2月12日开始停牌。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联系方式
1、基金管理人深圳总部:
联系人:武斌
联系电话:0755-83169999-1631
传真:0755-83199450
2、基金管理人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夏英杰、周嘉
联系电话:010-65171166-2502;2396
传真:010-65187033
3、基金管理人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祝华
联系电话:021-33024909-3133
传真:021-6330518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月26日
附件一:《关于裕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裕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
关于裕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裕元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鉴于裕元证券投资基金(下称“裕元基金”)将于2007年5月31日到期,为了消除基金到期及折价的影响,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裕元基金实施转型。《裕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见附件三。
为实施裕元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裕元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换的具体时间,并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月26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出席于 年 月 日召开的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个人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数:
证券账户卡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裕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1、鉴于裕元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裕元基金”)将于2007年5月31日到期,为消除基金到期及折价的影响,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关于裕元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裕元基金转型方案需经参加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需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裕元基金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裕元基金转型方案要点
裕元基金转型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裕元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在完成有关转型程序后,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调整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由2007年5月31日到期调整为无限期存续。
(三)授权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或提前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
基金终止或提前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更换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四)调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基金投资目标由“通过投资于重组类上市公司实现资本增值。”调整为:“基于我国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壮大及其战略地位,本基金以高速增长的第三产业集群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通过深入研究并积极投资,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越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基金投资范围由“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主要投资方向为重组类型的上市公司股票和债券。”调整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金融衍生工具等。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股票资产中的80%以上投资于第三产业集群所覆盖的行业;债券投资比例为0-35%,债券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次级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对权证或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鉴于原基金合同中未规定投资策略,基金投资策略将新增如下规定: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以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资产类之间进行配置。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选择,主要投资于快速增长的第三产业集群所覆盖的行业。
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主要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对企业成长性指标、成长质量和相对价值进行评估,从中确定目标股票组合。主要考察的财务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ROE)、销售收入增长率和PEG等。”
鉴于裕元基金合同中未规定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合同中新增如下内容: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如果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基金管理人可以视情况在经过适当的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五)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
除上述内容的调整需要修改基金合同以外,考虑到自《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准则等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和实施,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修订《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同时由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类型发生相应变更,裕元基金的名称将变更为“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基金合同的内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基金转换运作方式的必要性
1、裕元基金基本情况
裕元基金的前身为湖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受益证券,由湖南证券基金管理部管理。遵照中国证监会要求,经规范重组后,更名为“湘证证券投资基金”,并转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1999年10月28日,湘证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999 年11月11日,基金湘证扩募15亿份基金份额,扩募后可流通份额于1999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999年11月17日,湘证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裕元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裕元”。基金存续期延长五年,由1992年6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续期为1992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
2、转型有利于保护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裕元基金将于2007年5月31日到期。如果任其到期清算,基金份额持有人不仅要承担股票资产卖出变现的冲击成本,还要承担清算费用以及清算期间的机会成本。通过转型,不仅能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节省到期清算的成本,也消除了基金折价交易现象,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3、转型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计划的延续
裕元基金自1999年6月1日成立至2006年11月24日期间,业绩表现突出,已实施了6次分红,累计分红金额0.549元/份,基金净值1.6660元,累计净值2.2150元,累计净值增长率达132.03%,年均增长率20.31%。裕元基金转型,有利于认同裕元基金管理团队的持有人延续其投资计划。
4、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的必要性
根据《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存续期截至2007年5月31日为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之后,可无限期存续。为避免到期时基金清算产生的相关成本,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应调整存续期限。
(二)裕元基金转换为开放式基金的可行性
1、技术运作方面
基金管理人已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讨论明确了基金封闭转开放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数据的移交程序。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本基金的主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就系统的所有功能以前进行过的6轮测试,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和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系统联合运行状况正常。针对封闭式基金转开放的要求已完成接口调整,即将进行针对性测试。
根据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代销银行的讨论结果,已完成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内部的功能调整工作。
2、产品方面
基金管理人已完成产品设计和产品测试工作。
3、法律方面
裕元基金的基金合同中明文列示了本基金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应当经参加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可以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因此,裕元基金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目前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三)调整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可行性
基金转型之后,其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比例限制等应符合开放式基金的法规规定,同时将摒弃原基金合同中的一些关于封闭式基金的规定。
(四)修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基金合同并经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转型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2次召开或推迟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充分准备。
如果转型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转型方案议案。
(二)基金转型开放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1、此外,在基金转型前,基金管理人将按基金合同规定完成2006年年度分红。分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可实现大部分收益。这样做,一方面可降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税收成本,另一方面,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赎回基金份额实现收益的行为。
2、在转型方案确定后,基金将继续上市一个月左右再退市。如采取该方式,由于一、二级市场套利空间不大,确定要退出的投资者选择从二级市场直接退出的可能性增大,减少了投资者短期内从一级市场赎回压力。
3、在转型成为开放式基金之后,基金管理人将开放基金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不超过1个月。集中申购期吸纳新资金,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转型后的赎回压力和预期。
4、基金转型之后,现基金组合中20%以上国债部分可全部转为现金,以应对基金的赎回,减轻赎回对投资的冲击。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95105568(免长途费),
传真:0755-83195270
电子信箱:service@bosera.com
网站:http://www.bosera.com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