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环球财讯
  • 3:焦点
  • 4:财经要闻
  • 5:观点·评论
  • 6:时事·国内
  • 7:时事·天下
  • 8:时事·海外
  • 9:专版
  • 10:专栏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海外股市
  • A4:金融
  • A5:货币·债券
  • A6:期货
  • A8:书评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行业研究
  • B8:上证商学院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操盘计划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维权在线
  • C9:地产投资
  • C10:地产投资·理财
  • C11:地产投资·鉴房
  • C12:地产投资·数据库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2007 年 1 月 26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10版:专栏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10版:专栏
    你不必爱我,但请相信我
    中国传统家庭内含 “隐性金融合约”
    “深港国际大都会” 箭在弦上
    中国知识产权的剑犁时代
    保育钧答问值得再三回味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保育钧答问值得再三回味
    2007年01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胡飞雪    

      职业投资人

      自由撰稿人

      现居河南平顶山市

      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共产风甚嚣尘上,建设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成为大政方针,为此,当时规定:不准农民个人饲养母猪,母猪只能由公家集体饲养,同时,对农民所饲养的公猪进行数量控制,不得突破。

      施行这一政策的效果如何呢?答案是四个大字:糟糕透顶。

      当时的国家领导人之一陈云同志曾于1961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回他的故乡上海青浦小蒸农村,对养猪作了一番细致入微的调查研究。从效果上看,公社化前小蒸实行母猪私养,平均一头母猪一年生十四五头苗猪,苗猪的夭折率只有6%;2400户农民共养母猪700到800头,全年可产苗猪10000多头。公社化后小蒸实行社会主义新政策,推广母猪公养,1960年全公社母猪是1500头,但只生产6704头苗猪,一头母猪一年平均只生产4、5头苗猪,而且夭折了5993头,存活率只有11%。另外,还有710胎流产,损失了4196头胎猪。

      陈云在调研中认识到,这种有明显巨大差别的结果来自于养猪过程的细微区别,农民个人养猪的过程,与所谓公家集体养猪的过程相比,有这样一连串的特点和优势:一,喂食喂得好,按不同时令母猪和奶猪的不同需要配置饲料,并注意观察吃食情况;二,垫圈垫得好,圈内清洁舒适,猪不易得病;三,母猪怀孕后注意保胎,不使它受惊扰;四,注意接生,母猪快要生产时,农民就睡在猪棚旁守护,生产时注意不让母猪压死苗猪;五,保护苗猪,对最后生下来的比较瘦弱的苗猪特别照顾,把它放在奶水最多的第三个奶头上吃奶,经过最惠猪待遇的安排照料,瘦弱的苗猪就习惯于在固定的奶水较多的奶头上吃奶,这样众苗猪大小长得就比较均匀;六,夏天注意防暑,冬天注意保暖。总之,猪由农民个人饲养,养得好,赚钱就多,养不好,就要亏本,所以农民个人对母猪就像对产妇一样关心,对苗猪就像对婴儿一样用心。收益上有激励,成本上有约束,农民个人有很强的责任感,这是私养猪效果好的根本原因。由此,陈云同志得出结论:“必须把母猪下放给社员私养。这是今后养猪事业能否迅速恢复和发展的一个关键。”

      同一群体的人,而养猪的效果却有天壤之别,根源正在于养猪模式的差异,或者深一层说,在于制度的差异。这一养猪政策的实施及其得失,实在可以写进制度学派经济学教材,供后人研究、反思。

      把案例写进经济学教材,当然可以警钟长鸣,但也不宜过度乐观,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能够从以前的错误中吸取教训的。就在一个月前,国资委推出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国资要对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保持“绝对控制力”,对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九行业,国资要保持“较强控制力”。若说老母猪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那会叫人不笑掉眼泪也会笑掉大牙,若说上述七大行业、九大行业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则有相当的道理。但如果因为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就一定要由国资来“绝对控制”或“较强控制”,必须由国有资本来一统江湖,将民营企业排斥门外,其合理性则是经不起仔细推敲的。

      果然,针对国资委的这个《意见》,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即发出了不同声音。笔者概括保先生的意见有这么几点:一是把国有经济和私营经济分割开来,实质是设置行业门槛,限制民营经济进入;二是会对正在酝酿制定的《反垄断法》造成影响或障碍;三是它可能只是体现了国家意志(实质是少数官员的意志),而不是根据市场竞争力和客观规律的要求,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规律,是以目的代替了手段。保先生还认为,说保护央企就是保护国家经济安全,逻辑是不通的,发展民营经济是大势所趋,挡也挡不住。如果对民营经济多设置障碍,结果只能是多付出代价。

      法有良法、恶法,制度有好坏之分,而市场经济也有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之别。毋庸讳言,政府中人是“关键的少数”,他们是法规制度的制定者,市场经济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所制定并施行的法规制度,所以应该对他们(他们也是人,而不是神)所制定并实施的法规制度有充分的理性诘问。从这个意义上说,笔者以为,历史的经验值得重视,保育钧会长的推敲值得再三回味,希望有更多的有识之士来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