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7年1月22日发出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十五人,经传真表决,以十五票赞成, 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1、《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了本制度。请各位董事审议,制度正文附后。
2、《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请各位董事审议,办法正文附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拟将募集资金存入以下帐户:
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820100043808091001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城建支行 058002610411516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红围支行 400002120902421910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地王支行 41000400040001655
招商银行深圳红荔支行 8380202910001
深圳市商业银行景田支行 0112100053606
兴业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337020101400028386
3、《关于夏炀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夏炀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董事会对夏炀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职表示敬佩和感谢。
4、《关于推荐蒋跃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推荐其法人代表蒋跃敏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5、《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陈亿律先生已离开公司2004年增发持续督导保荐机构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推荐徐康先生为公司新任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蒋跃敏, 男,1965年5月14日生, 美国旧金山大学MBA。历任深圳华润万方超级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万商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物美控股集团副总裁,现任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
附:保荐代表人个人简历
徐康,男,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证监会首批注册的保荐代表人。已有超过九年的企业融资经验,曾经主持和参与海螺水泥定向发行、联创光电IPO、宝商集团配股、凤凰光学配股、赣粤高速IPO主承销的工作;曾作为保荐代表人完成福成五丰IPO发行上市和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还曾参与宁波港股份改制辅导工作,武钢股份2002年增发项目的工作。加入长江巴黎百富勤之前,曾任职于南方证券投资银行部。现任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融资部助理总经理,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