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7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为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继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共计伍仟肆佰陆拾万元整,担保期限为贰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许继集团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捌仟陆佰壹拾伍万捌仟元,注册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建设路178号,法定代表人王纪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对电气、信息、环保、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制造,销售继电器、继电保护屏及综合自动化装置、计算机、通讯设备等。
截止2005年12月31日,许继集团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346,876,877.56元,净资产为335,266,566.64,净利润10,602,013.26元。
上述被担保方不是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范围是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中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均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以内,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并要求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以上担保事项生效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人民币28,460万元,占公司2005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48.75%。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中国银行许昌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许继集团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