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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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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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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07年01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200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06年4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7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1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6年12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6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188 号交银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谢红兵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超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谢红兵先生,董事长,双学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副行长、行长、静安支行行长、总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吴伟先生,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主管、副处长,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预财部副总经理。

      刘海红女士,董事,硕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外汇业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交通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周翔女士,董事,学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信贷部贷款处副主管、主管、交通银行信贷部风险资产管理处副处长、交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部债权处置处副处长、处长,现任交通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

      雷贤达先生,董事、总经理,学士学历、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宝源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葛礼达先生,董事,大专学历。历任施罗德集团信息技术工作集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施罗德集团首席营运官,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地区总裁。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风险管理及保险学系主任。

      王松奇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北京创业投资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

      陈家乐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香港科技大学金融学系副教授、教授,现任香港科技大学金融学系系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尹宝玉女士,监事,学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国外业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常务董事,交通银行系统工会专职副主任、常务董事、主任。

      金玉凤女士,监事,学士学历。历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交通银行信托部主任科员、交通银行基金托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客户服务处处长,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双硕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历任宝源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业务延续计划的负责人。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负责营运及IT部分。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谢红兵先生,董事长,双学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副行长、行长、静安支行行长、总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雷贤达先生,董事、总经理,学士学历、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宝源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吴建中先生,督察长,大专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副行长、行长、交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莫泰山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办公厅主席秘书、基金监管部处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旭利先生,基金经理,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1998年至2005年任职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研究员、交易员、基金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其中1999年9月至2004年1月担任基金天元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担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及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6月14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至今。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于晖先生,基金经理助理,金融学硕士,工学学士,工程师,4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行业研究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组合管理部高级研究员,曾获2004年度“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汽车行业全国第一名。2005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研究员。

      李立先生,基金经理助理,经济学硕士,6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历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高级经理,2006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研究员。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李旭利 (投资总监)

      委员:雷贤达 (董事、总经理)

      莫泰山(副总经理)

      程义全(研究总监)

      赵枫 (基金经理)

      陈晓秋(基金经理)

      周炜炜(基金经理)

      秘书:赵春来(中央交易室代表)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玖佰肆拾贰亿叁仟零贰拾伍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1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于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总资产达人民币45,857.42亿元,客户存款达人民币40,060.46亿元,2005年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553.64亿元。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977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及首尔设有分行,在伦敦、纽约设有代表处。英国《银行家》杂志2005年7月公布的世界1,000家大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中,中国建设银行列第25位,并被评选为中国“年度最佳银行”;荣获《财资》杂志2005年“中国最佳国内银行奖”;《全球托管人》杂志主办的“2005年新兴市场托管服务调查”中,获得“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基金托管部,基金托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和监督稽核处7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70余人。

      (二)主要人员情况

      罗中涛,基金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

      李春信,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计划部、筹资部、国际业务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计划、个人银行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兴华、兴和、泰和、金鑫、金盛、金鼎、汉博、通宝、通乾、鸿飞、银丰共1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华夏成长、融通新蓝筹、博时价值增长、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包括宝康消费品、宝康债券、宝康灵活配置3只子基金)、博时裕富、长城久恒、银华保本增值、华夏现金增利、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国泰金马稳健回报、银华-道琼斯88精选、上投摩根中国优势、东方龙、博时主题行业、华富竞争力优选、华宝兴业现金宝、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华夏红利、博时稳定价值、银华核心价值、上投摩根阿尔法、中信红利精选、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华安上证180ETF、长城消费增值股票、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湘财荷银效率优选混合、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华夏深圳中小企业板ETF、华富货币市场等共33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财产规模达881.77亿份。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直接负责中国建设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基金托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各基金的投资运作,并主要采用技术系统监督和人工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基金托管人利用自行开发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人工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基金托管人每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如发现接近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控制比例情况,严密监视,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发现违规行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并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督促其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用途及费用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无误后再进行划款并记入各基金会计账目。

      每双月定期根据基金投资运作比例监督情况,分别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进行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的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红兵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彭娅

      客户服务电话:(021)61055000

      网址:www.jysld.com

      2. 代销机构

      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6楼

      法定代表人: 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021)962588

      网址:www.gtja.com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08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网址:www.csc108.com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杨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7987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875

      网址:www.gf.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60140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74

      网址:www.xyzq.com.cn

      (1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五层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50543470

      联系人:陈伟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65020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

      网址:www.xcsc.com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黄维琳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sseportal/ps/zhs/hyzq/zxzg_szjjt.jsp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834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 廖海

      经办律师: 廖海、吕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 薛竞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坚持并不断深化价值投资的基本理念,充分发挥专业研究与管理能力,根据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自上而下灵活配置资产,自下而上精选证券,有效分散风险,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35%—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净值的5%-65%,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为:把握宏观经济和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根据经济周期理论动态调整投资组合比例,自上而下配置资产,自下而上精选证券,有效分散风险。

      1、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具体而言,首先利用经济周期理论,对宏观经济的经济周期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形成对不同资产市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比例,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与传统的配置型基金不同,借鉴施罗德集团在平衡型基金方面成功的投资经验,本基金在资产配置方面有以下两大特点。

      第一大特点是本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资产配置的时候,除了考察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随市场环境的变化,同时关注资产之间相关性随时间的变化。对于配置型基金而言,投资于债券资产是为了分散股票资产投资的风险,以达到投资中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是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各类资产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最近一段时间的历史未必总能很好地反映未来的情况。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在“自上而下”进行资产配置的时候,除了考虑到不同经济周期下各类资产自身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还会考察各类资产之间相关性随时间的变化,以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最大化为前提确定各类资产最优的配置比例,并随时间进行动态调整。

      配置型基金灵活的资产配置使得基金管理人可以因时制宜,把握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同时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因此,正确把握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对于配置型基金的成败至关重要。为了尽可能准确地把握投资市场变化的趋势,本基金管理人在对各种证券进行收益率预测的时候,一方面避免从短期的历史进行推断可能造成的错误,在合理范围内考察较长的历史区间,同时前瞻性地预测中长期经济环境的变化,并将该变化对证券未来收益的影响反映到对证券收益率的预期中去。这也是本基金的另一大特点。

      具体操作中,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经济周期理论下的资产配置模型,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指标、利率和货币政策等相关因素的分析,对中国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判断和预测,然后利用经济周期理论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战略配置策略。

      2、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对经济周期、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并据此对基金股票投资资产的行业分布进行动态调整。

      3、股票选择

      本基金综合运用施罗德集团的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经济周期理论精选股票构建成份股。具体分以下两个层次进行:

      (1)品质筛选

      筛选出在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

      (2)风格配置和组合优化

      对备选股票进行风格分类,利用经济周期理论在不同风格类别的股票之间进行战略配置,同时结合组合优化模型以实现尽可能高的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

      4、债券投资

      配置型基金中债券投资管理的目标是分散股票投资的市场风险,保持投资组合稳定收益和充分流动性,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在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处于制度与规则快速调整的阶段,对于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本基金管理人将采取自上而下的主动式管理,灵活运用各种消极和积极策略,寻找各种市场机会,获得超过市场水平的平均收益。消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在满足现金管理需要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提供稳定的收益。积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利用市场定价的无效率来获得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的超额收益。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作出判断,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作出预测,通过组合优化进行合理的配置。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65%×MSCI中国A股指数+35%×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

      如果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视情况在经过适当的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中的中等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处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间。本基金力争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长。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20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明细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7、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4) 本报告期内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 本报告期间未持有权证

      (6)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期及期末持有本基金份额35,017,900份,占本基金期末总份额的0.52%,适用申购/赎回费率按照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6年9月30 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交银稳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时间2006年6月14日至2006年9月30日)

      

      本基金自成立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有关公告中载明。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7、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再收取申购费用。

      (2)申购份额的计算

      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购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非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0=37,893.14份

      如果投资者是场内申购,申购份额为37,893份,其余0.14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人。

      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 40,000 / 1.0400 = 38,461.54份

      即:投资者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可得到38,461.54份基金份额。

      (3)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的赎回价格,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投资者在认(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三:某投资者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1.0160×0.5% = 50.80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0-50.80 = 10,109.2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09.20元。

      如果投资者在认(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四:某投资者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者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8%,申购时的基金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0=10,16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0×1.8%=181.80元

      赎回费用=10,160×0.5%=50.80元

      赎回金额=10,160-181.80-50.80=9,927.4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者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8%,申购时的基金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9,927.40元。

      (5)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9月15日公告,自2006年9月15日起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的投资人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帐户开通手续,并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以下简称“e网行”)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通过e网行进行本基金申购业务的投资人将享受前端申购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ld.com)进行网上申购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优惠费率不按金额分档,统一为申购金额的0.6%,且单笔申购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后端申购费率、前端及后端赎回费率和基金转换费率不变。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基金的业绩、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网上交易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其他披露事项,以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相关内容,主要更新了“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的估值”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等部分的内容。

      “重要提示”部分

      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及所载内容截止日。

      “二、释义”部分

      增加了销售服务费的释义。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一)基金管理人概况”:更新了公司情况等内容。

      2、“(二)主要人员情况”:更新了公司高管人员的内容,增加了基金经理助理的相关信息,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分别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券商等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予以更新。

      “六、基金的募集”部分

      删除了关于基金认购的相关内容。

      增加了基金实际募集情况的介绍。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删除了基金备案条件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的相关内容。

      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的生效日期。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

      1、“(一)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场所”

      增加了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的相关内容。

      2、“(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增加申购和赎回的开始时间。

      3、“(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增加网上直销申购的数额限定。

      4、“(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增加了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的有关说明。

      5、“(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增加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开办时间、业务规则等。

      “十、基金的投资”部分

      1、增加了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相关内容:投资方向中,增加了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中,增加了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投资组合比例限制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增加了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限制内容。

      2、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中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06年9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增加“十一、基金的业绩”,基金业绩中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06年9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

      增加了对申购费和赎回费的相关说明。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

      1、在“(一)持有人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中更新了投资者寄送对帐单的条件和时间。

      2、在“(二)网上交易服务”中新增了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开通的相关信息。

      3、在“(四) 基金红利再投资”中增加了有关后端收费模式下由红利再投资自动转成的基金份额照常收取转换费用的说明。

      4、在“(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中增加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经开通的相关信息。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增加了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其他更新

      就格式、标题和一些固定表述进行了统一,对重复表述的部分进行了删除。

      例如,将“注册地址”统一更改为“住所”;将第二十二部分的标题“其他事项”更改为“其他应披露事项”等。

      交银施罗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