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2007年01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基金字[2005]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申购旗下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拟于2007年1月31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1)1000万元,有关申购费率按《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告的费率标准执行。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40号)核准募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04年5月21日起正式生效。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