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月2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月26日下午13:3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树明先生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因工作变动原因,本公司董事李海泉先生提出辞去所担任的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已经接受李海泉先生的辞职申请,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前,李海泉先生依然履行董事的职责,直至股东大会批准其辞职请求。
因李海泉先生提出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侯耀宗先生为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9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29日
附件一:
侯耀宗同志简历
侯耀宗 男 1963年6月出生 中共党员 商业经济专业本科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天津华联商厦业务科综合业务科员、副科长,天津华联商厦文表商场副经理,天津华联商厦开发部部长,业务发展部部长,天津中原百货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1月26日
附件二: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经审阅董事候选人侯耀宗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董事提名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能胜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罗永泰
刘志远
罗鸿铭
200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