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01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宁夏恒力 编号:临2007-001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718.2万元,本公司持有其61.31%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924万元、净资产5001万元、资产负债率49%、净利润8.2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一直为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每年的贷款担保情况在年度报告中都有详细披露。为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经董事会研究:同意为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500万元的贷款担保,期限1年。
加上该笔贷款担保,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5%。
特此公告。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