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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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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人代会热议社保基金规范管理
    2007年01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蔡国兆 彭友

      

      反思上海发生的社保基金案,成为今年上海人代会代表议案、建议的一个重要内容。人大代表、华东师范大学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教授朱荣林提出,未来我国社保基金管理应采用基金收入、支出、发放、运营、管理等职能分离制衡式的社保基金管理模式。

      在朱荣林提出的模式中,国家税务部门负责基金筹措,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基金支出,银行部门负责基金发放,相关的经营机构负责基金增值,财政部门负责基金管理。朱荣林认为,通过这种各部门职能分离、权力制衡的组织架构,可以实现社保基金筹资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协调,建立起社保基金管理的约束激励机制,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

      朱荣林说,分离制衡管理模式,通过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界定了市场与政府在社保基金管理上的不同职能,既体现了市场激励、增加了盈利性,又规范了监管约束,降低了风险性。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顾肖荣等12名代表则提出议案,要求制定《上海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顾肖荣说,当前社会保险监督存在四大问题,一是社会保险基金缴、支、管等环节的弄虚作假和欺诈行为较为严重;二是个别经办机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管理不规范;三是社保基金监管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管乏力;四是社保基金管理信息不共享,协调难度大。

      在顾肖荣等人的条例建议稿中,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行政区域内社保基金监督工作的机构是在各级(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监委会每届任期5年,由人大代表、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工会代表、缴费单位代表、受益人代表和有关专家代表组成,其中缴费单位代表、受益人代表和专家代表总人数不少于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据介绍,我国的社保基金主要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和补充保障基金、商业保险和个人理财三个来源,其中社会保障基金中的社会保险基金在我国社保体系中居主体地位,由于基金费用的缴纳赶不上保险对象的支取,空账运行比较普遍。世界银行估计,我国社会保障项目上的隐性负债约为5万亿元,而据我国有关部门的估计,这个数字约为3万亿。

      有关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存在社保基金基金管理与基金运营不分的弊病。作为社保政策制订者的政府部门往往是基金征收使用的上级主管,导致了政策制定、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和运营“一条龙”的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