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承销商):
重要提示
1、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重庆钢铁”)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5,000万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或“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申购”或“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3、本次发行的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首先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然后在公告的发行价格区间内根据网下申购情况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
4、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5、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与网上申购同时进行。网下配售的时间为2007年2月5日(T-1日)(T日指网上发行日,为2007年2月6日,下同)9:00至17:00以及2007年2月6日(T日)9:00至15:00;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07年2月6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6、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以2007年2月5 日(T-1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中公告的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缴款。如果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07年2月12日(T+4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网上申购投资者。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应当遵守上证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
7、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1月30日(T-5日)至2007年2月1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37号令)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8、初步询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2月1日(T-3日)下午17:00(以国信证券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参见2007年1月30日(T-5日)登载于上证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一、本次发行安排
(一)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三)定价及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及网上申购情况,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同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并参考公司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情况等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初步询价及推介安排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将于2007年1月30日(T-5日)至2007年2月1日(T-3日)期间,在北京、上海和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和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注:1、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2、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欢迎垂询:
深圳联系人:张小奇 咨询电话:0755-82130556、82130572
上海联系人:郭照宇 咨询电话:021-68865435、13511068012
北京联系人:王晓娟 咨询电话:010-66212077、13810785432
三、其他重要事项
1、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37号令)的要求,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2、为合理安排推介活动以及有效发放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请有意参加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将参与回执(见附件2)于2007年1月30 日(T-5日) 中午12:00前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3、若出现以下情况,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本次初步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价格上限不得高于价格下限的12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2)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2月1日(T-3日)下午17:00(以国信证券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4、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5、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业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月30日
附件1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该表可从国信证券鑫网(http://www.guosen.com.cn)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询价对象另行打印此表。该表也可在现场推介会从保荐人(主承销商)处领取。
2、本表带*栏目为选择填写项,其它为必填项。
3、本表须于2007年2月1日(T-3日)17:00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国信证券,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4、询价机构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询价表无效。
5、“询价对象名称”中填写的名称须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称一致。
6、同一家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询价。
7、“报价依据”一栏可另附专门说明。
附件2: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参与回执
联系电话:0755-82130556、82130572 传真:0755-82133203、82133303、8213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