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近日,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财监函[2006]73号),国家财政部对公司200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适当延伸了以前年度。现将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告知如下:
一、公司2001年在购买北京星昊现代医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时,利用两份购买价格不同的协议,虚增长期投资4000000元。上海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将序列长期投资的4000000元转入账外账户,通过虚构交易虚增利润4000000元;2004年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又在转让北京星昊现代医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时,利用两份转让价格不同的协议,虚增投资收益和应收账款2984000元。
二、公司2002年向外单位借款10000000元转入账外账户,通过虚构交易再划回,虚增利润8567500元。
三、公司2003年在购买辽宁华源本溪三药有限公司股权时,利用两份转让价格不同的协议,虚增长期投资21400000元。公司将21400000元中的16400000元通过虚构交易划回,虚增利润9603400;其余5000000元被辽宁华源本溪三药有限公司用来冲减营业费用。
四、公司2004年将中国华源辽宁公司通过账外账户汇入的暂存款3000000元作其他业务收入处理。
五、公司2002年以22900000元债权和19500000元货币资金购得安徽广生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经查,上述债权均为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不良资产,债权转让也未通知相关债务人,少计坏账准备22900000元;上述货币资金划入账外账户后通过虚构交易再划回,虚增利润17894302.02元。公司多计长期投资19500000元。
六、公司2004年与其他单位合资组建了安徽金寨华源天然药物有限公司,有关各方通过虚缴土地出让金和财政补贴返还方式虚增安徽金寨华源天然药物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和资本公积各192000000。同年,公司又以净值为39930781.89元的债权和5500000元货币资金购得该公司25.68%的股权。经查,上述货币资金中的5000000元通过虚构交易又划回公司,虚增其他业务收入5000000元。上述债权包括虚假债权19025394.99元,以及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不良债权,债权转让也未通知相关债务人,少计坏账准备20965386.90元。
上述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二十六条,以及《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条和第十八条等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国家财政部拟给予公司通报,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