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环球财讯
  • 3:焦点
  • 4:财经要闻
  • 5:观点·评论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海外股市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行业调查
  • B8:专版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操盘计划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股民学校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2007 年 2 月 1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pdf
     
     
      | D24版:信息披露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预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预告
    2007年02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6年9月28日成立。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第四次分红,现将具体分红方案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以2007年1月30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管理人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80元。该分红金额可能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进行调整,具体分红金额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2月8日

      2、红利发放日:2007年2月12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确定日:2007年2月8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或赎回起始日:2007年2月1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2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07年2月8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7年2月9日直接划入其基金帐户。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7年2月1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 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金额以2007年2月8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07年2月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010-58511618、400-880-1618)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07年2月8日前(不含2007年2月8日)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5、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七、咨询办法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

      网        站:http://www.postfund.com.cn

      2、 本公司直销中心:

      名    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庆

      电  话:010-82290840

      传  真:010-8229413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

      邮    编:100082

      3、本基金各代销机构: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