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054,561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1月16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1月2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2月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票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北京华大基因研究中心、北京空港广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票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截至目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开发公司及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已严格履行并正在执行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上述承诺。
2、利润分配承诺
开发公司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的当年及随后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成如下提案: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派现或送红股)的比例不低于当年新增可供分配利润的50%。
截至目前,因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尚未召开,开发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因不具备条件而尚未履行。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未发生过任何股本结构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除利润分配承诺因空港股份年度股东大会尚未召开而导致尚未履行外,空港股份的相关股东目前均已严格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其他各项承诺;本次空港股份相关股东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北京华大基因研究中心、北京空港广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对相关股东开发公司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将不构成影响;空港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恒泰证券同意保荐空港股份本次4,054,561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054,561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31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