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大股东获股改补偿
2007年02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但有为
安信信托董事会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限制流通股股东鞍钢集团鞍山矿业公司和中国人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将向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补偿股权分置改革代付对价。
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安信信托第一大股东,在安信信托于2006年5月8日实施的股权分置改革中以重大资产置换的方式(折算成送股方式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9股)代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了股改对价。
公司称,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偿付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对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7]44号)文件批准,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鞍钢集团鞍山矿业公司签订了《关于偿还代垫股份的协议》,该公司将其所持安信信托股份1,855,133股支付给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做为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安信信托股权分置改革中代其支付对价的补偿。同时,经中国人保控股公司批准,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人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签订了《股权分置改革对价补偿协议》,该公司将其所持安信信托股份927,566股支付给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做为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安信信托股权分置改革中代其支付对价的补偿。
据悉,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安信信托32.3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安信信托股权比例上升至32.96%,目前正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