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商务
受证监会处罚
2007年02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袁小可
*ST 商务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依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ST 商务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证监会查明后表示,和光商务存在几项违法行为:未及时披露担保、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未按规定披露其他担保,依照*ST 商务的违法行为及有关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
根据原《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处以30 万元的罚款,同时对公司原董事长吴力、公司原副董事长黄勇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0 万元的罚款,并对公司原总经理毕春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 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