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控制财政赤字达标
欧盟撤销对其处罚
2007年02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欧盟财政部长1月30日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并发表声明说,鉴于法国的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已降到3%以下,欧盟决定撤销对法国的处罚程序。
声明说,法国2005年的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2.9%,比2003年的4.2%明显降低。而且欧盟委员会预测,这一比例在2008年前将继续下降。鉴于法国以“可信并可持续的方法”降低了财政赤字,欧盟理事会决定中止对其的处罚程序。
不过欧盟财长同时指出,法国2006年第二季度的公共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仍高达65.4%,超过欧盟规定的60%的上限,而且到2008年这一指标仍将高达63%,法国政府应对此予以重视。
根据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的规定,欧元区成员国的年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得超过3%,超标者将被处以高额罚款。法国2002年至2004年的财政赤字比例均超过3%。欧盟于2003年对法国启动处罚程序。此后,德国、葡萄牙、意大利等国也先后因财政赤字超标而被欧盟列为违规对象并启动相关处罚程序。
不过,由于对高额罚款问题争议很大,至今欧盟从未因财政赤字超标而对任何欧元区成员国实施过罚款。在法、德等国的强烈要求下,欧盟于2005年修改了《稳定与增长公约》的有关规定,使违规处罚的有关解释更为灵活。新规定允许对出现经济滑坡和其他特殊情况的国家给予特殊对待,并给违规成员国更长的纠正时间。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