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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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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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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暨召开 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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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2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陈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平,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丽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邹丽华

      注册资本:29,790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11月30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能源、农业、交通、建材工业、海洋资源及旅游的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海水养殖及海产品的深加工,五金交电、百货、建筑材料、木材、普通机械、服装、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

      (2)自然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姓名:黄伟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

      最近五年内职业:投资等

      最近五年内职务:新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和贸易。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强化品牌意识,打造精品楼盘;2006年延续了2005年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增长的势头,同时企业的社会知名度也进一步提高。2006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9,005.84万元,其中房地产销售及租赁收入91,142.24万元、贸易收入17,705.91万元、餐饮宾馆服务收入157.67万元;净利润13,063.6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57.26%和213.11%。公司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同时,2006年还获得了多项殊荣:上海新湖明珠城三期在上海市住宅建设立功竞赛中获得住宅先进集体奖;荣获“普陀杯”建设优质工程、市标化工地、文明工地奖并获市优质结构工程奖。新湖明珠城绿化景观和苏州河岸线绿化景观工程被评为上海市“园林杯”优质工程奖。2006年新湖明珠城入选上海市双十佳楼盘并被评为上海市年度十大知名楼盘,荣登上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双50强行列,上海新湖房产公司连续三年受到上海市普陀区纳税超千万元的表彰。

      2、公司业务分布情况

      公司项目分布在上海、温州和江苏吴江三地。本年度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上海新湖明珠城”项目。

      3、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05,292.8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10%。流动资产195,528.4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56%。固定资产4,244.0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72%。长期投资5,132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负债合计150,15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36%。股东权益36,053.5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4.34%,主要是公司净利润增加。资产负债率73.14%,比去年同期下降10.86个百分点。其中预收房款收入40,329.49万元。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3,063.6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891.40万元,增幅213.11%,主要原因是本期上海新湖明珠城项目部分房屋交付业主使用,致使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7.26%、毛利率水平同比提高21.09个百分点,从而使本期净利润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4、公司现金流量状况

      本期现金净流入为9,97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入20,137万元,主要为销售收入。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86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10,079万元,主要为支付银行借款利息6,200万元及分配现金股利3,370万元。

      5、子公司经营情况

      (1)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新湖房地产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50%的股份。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58,939.75万元,净资产37,924.17万元。全年实现销售收入89,426.86万元,预收房款收入39,973.78万元,净利润27,938.87万元。

      随着“新湖明珠城”开发建设的推进,各项市政配套设施及环境景观的不断完善,其品牌优势日益显现,在整个房市不太景气的大环境下,“新湖明珠城”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月销售面积、金额保持着上升态势,均列“武宁板块”前三甲。

      目前“新湖明珠城”在建工程进展顺利,2007年力争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95%的股份。截止报告期公司总资产13,647.22万元,净资产8,476.31万元。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070.34万元,净利润165.11万元。

      2006年温州新湖房产继续做好“温州瓯北罗马城”项目清算扫尾工作。因拆迁等原因久未能开工的项目“温州平阳昆仑广场”,2006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了相关法律手续,并于2006年8月进场开工。

      “温州平阳昆仑广场”地处温州平阳县人民路东端。南靠人民路,西临四脚亭河,东侧为04省道。项目周边配套成熟,交通便利。本项目用地面积约为33,775平方米,有7幢高层和小高层建筑,建设总规模近7万平方米。2、4、5号楼正在进行桩基施工,7号楼已进入地面主体建筑施工,1、3、6号楼尚未动工。力争2007年内基本完成“温州平阳昆仑广场”主体结构工程,达到预售条件。

      “温州平阳新湖庄园”项目,因拆迁问题2006年没有取得进展,目前还在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协商之中。

      为了更好地把新湖创业的房产公司做大做强,年内新湖创业和上海新湖房产公司分别为温州新湖房产公司注资3,550万元和450万元,使温州新湖房产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

      (3)绍兴公司

      本公司在绍兴共有5家控股子公司:绍兴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绍兴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绍兴市百大宾馆有限公司、绍兴红太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绍兴市人民针纺厂。

      鉴于百大宾馆设施陈旧、人员老化,年内公司将宾馆整体租赁给假日大酒店连锁店,平稳完成了人员分流。

      2006年绍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0.57万元,全年亏损308.46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绍兴的总资产6,816.16万元,净资产1,321.67万元。

      (4)浙江高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由于受行业政策和政府数字电视的推广,公司已退出VOD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参考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浙江高新的评估价格(浙勤[2006]73号),将该公司转让给个人。

      6、公司优势、存在困难、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优势:“新湖品牌”已得到广大消费者认同,经过这几年精心培育,公司在房地产行业的知名度大幅提高;拥有一支成熟的房地产开发、销售队伍;开发的楼盘地处上海、温州经济发达地区,购买力强,且楼盘地处市中心,紧临轻轨站点,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公司一贯秉承“大众精品”的产品定位,所开发的楼盘品位较高,项目建设规模庞大,这些都为公司能稳定而持续经营、提升盈利能力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存在的困难:目前公司尚面临着一些不利因素,主要是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政策的不确定性、地块内拆迁难度和拆迁成本增加,这将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7、2007年度计划

      (1)加大新湖明珠城的销售力度,加快现金回流;

      (2)年内力争使“上海新湖明珠城”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3)密切与政府、拆迁公司配合,做好“上海新明珠城”拆迁工作,以保证项目持续开发建设;

      (4)“温州平阳昆仑广场”争取年内结构封顶,达到预售条件;

      (5)争取“温州平阳新湖庄园”项目拆迁或项目规划调整有所突破;

      (6)继续做好融资工作,确保项目资金的流畅使用;

      (7)盘活绍兴资产,做好物业管理和安全工作。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关于2007年1月1日新准则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和新准则股东权益的差异分析:

      根据财政部第33号令和财会[2006] 3号文,公司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38项具体准则。公司目前依据该准则已经辨别认定的2007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和新准则股东权益的差异如下:

      A、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公司2001年8月至2003年10月期间,经历次股权收购,实际出资额超过收购日享有同一控制下企业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净资产份额部分的累积余额为2,050,548.14元,根据现行会计准则按剩余摊销年限摊销,截至2006年12月31日累计摊销828,945.02元,未摊销 1,221,603.12元。根据新会计准则,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调减股东权益1,221,603.12元。

      B、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根据公司劳动人事安排计划,公司部分员工提前退休,至正式退休前应支付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541,066.55元,相应调减股东权益541,066.55元。因2000年绍兴市百货大楼拆迁,根据公司劳动人事安排计划,公司支付职工分流安置费5,899,850.10元,经绍兴市地方税务局第一征管分局函告同意,该职工安置费分10年摊销,截至2006年12月31日余额为1,769,955.06元。根据新会计准则,上述职工安置费应予以转销,相应调减股东权益1,769,955.06元。

      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持有有市价的短期股权投资成本531,360.00元,市价987,840.00元,差额456,480.00元。根据新会计准则按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增股东权益456,480.00元。

      D、所得税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共计1,897,194.88元,计税基础为70,607.90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账面余额400,000.00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余额38,684.83元,房地产出租开发产品累计摊销额7,609,500.50元,税法暂不予税前扣除。根据新会计准则,上述事项共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9,874,772.31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965,672.10元。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投资市价高于成本456,480.00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50,638.40元。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14,070,451.12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643,248.87元。

      如上述B所述,公司因辞退补偿确认预计负债541,066.55元,税法暂不予税前扣除,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78,551.96元,公司转销摊余的职工安置费1,769,955.06元,计税时应分期摊销,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84,085.17元。

      上述合计相应调增股东权益8,220,919.70元。

      E、按照新会计准则调整的少数股东权益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公司2006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为190,882,774.33元,根据新会计准则,应调增股东权益190,882,774.33元。

      (2)、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有:

      A、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成本法核算,因此母公司投资收益项目中不再确认子公司的当期损益,此项变更将会影响母公司当期净利润,但不影响合并净利润。

      B、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此项变更将会影响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从而对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有所影响。

      C、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资产负债表中“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单列变更为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将现行政策下利润表中“少数股东本期收益”项目单列变更为在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本期收益”项目列示;此项变更将对合并所有者权益和合并净利润有所影响。

      (3)、上述差异事项和影响事项可能因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解释变化而进行调整。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3,277,737.49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3,327,773.75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28,655,334.58元。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190,051,456股为基数,拟定以下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股票股利6股,计114,030,874股,每股面值1元,计114,030,874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67元,计12,676,432.12元,合计向全体股东分配126,707,306.1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下转D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