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光A缴交房屋公用设施基金
2007年02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袁小可
深南光A今日发布公告称, 近日,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依法申报缴交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通知》,要求2007年4月1日前,对在深圳市1994年11月1日以后竣工的开发建设项目应缴交的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进行自查,并向主管部门申报缴交。
公司表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部分基金予以列支,经过公司有关部门测算,截至2006年12月31日,按照相关规定,此次申报缴交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对公司净资产累计影响数约500万元。该事项对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没有影响,对公司近三年利润影响数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