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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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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批准成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
    2007年02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苗燕                    

      

      中国银监会昨天在北京介绍,为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近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成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是国务院的重大决定,是在目前非法集资高发的严峻形势下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打击合力的客观要求,目的是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实施对非法集资的齐抓共管和综合治理。

      这位负责人说,部际联席会议的成立和工作机制的实施,必将推动全国范围内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全面开展,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发势头,促进社会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据介绍,国务院批复下发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了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林业局、法制办、新闻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组成,并邀请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8个部门和单位参加。银监会为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部际联席会议可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际需要,通知相关部门加入部际联席会议。

      部际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和政策。具体包括:

      研究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起草、修改建议,为及时、准确、有效地预防、认定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保障;

      制定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的宣传教育体系、齐抓共管的监测预警体系、准确有效的性质认定体系、稳妥有力的处置善后体系和及时灵敏的信息汇总报告体系;

      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性质认定,由有关部门依法作出认定结论,重大案件的认定意见上报国务院;

      指导配合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组织协调机制,提示、督促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汇总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报送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国务院;以及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银监会介绍,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主要体现在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性质认定、处置善后、汇总报告以及打击非法集资的法规建设和宣传教育等方面。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近日介绍,2005年以来,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呈蔓延之势,从事非法集资的公司和个人不断增多,募集范围越来越大,非法集资活动蔓延速度明显加快。2006年1至11月,全国公安机关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653起,涉案金额263亿元;立集资诈骗案件841起,涉案金额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