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笔人民币5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
●上海北大方正科技电脑系统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5.475亿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本公司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贷款互相担保协议(续)》(有关公告刊登在2006年12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本公司与上海银行普陀支行签定了《上海银行借款保证合同》,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银行普陀支行的两笔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2007年1月26日至2007年12月24日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515号嘉里中心九楼;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软件、非危险品化工产品,办公设备及消耗材料,电子仪器,建筑、装潢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包装材料,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税控收款机(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注册资本:970,447,028.00元。截至2006年9月30日,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484,842.52万元,负债总额293,926.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62 %,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282,627.14万元,净资产188,529.34万元,2006年1-9月的净利润13,500.94万元。(未经审计)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本公司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银行普陀支行两笔期限为2007年1月26日至2007年12月24日,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上海北大方正科技电脑系统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上述两笔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如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偿还债务,愿代其偿还全部债务,如使本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则负责赔偿本公司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反担保期限为本公司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以及本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完毕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金额为1.2亿元的《贷款互相担保协议(续)》已于2006年12月24日起正式生效。(有关公告刊登在2006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根据互保协议的约定,双方(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以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为最高限额,在互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相互为对方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正常借贷(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提供信用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述互保协议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75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95亿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银行借款保证合同》
2、《反担保协议》
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第三季度报告
4、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