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2007年02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07-004
转债代码:100795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近期有部分媒体报道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电电力)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收购公司第二大股东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电力)持有的国电电力股权事宜和国电集团将在2007年9月4日前完成以国电电力为平台整体上市事宜。
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国电集团,对于上述报道公司特澄清如下:
1.辽宁电力目前持有公司617,419,735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辽宁电力持有的国电电力股权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预留处置的920万千瓦发电资产的一部分,这部分资产的处置由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由国家发改委、国资委、财政部、电监会等部委组成)负责,目前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经询问国电集团,国电集团正在积极参与辽宁省电力公司持有的国电电力617,419,735股股权的收购工作,但目前尚无明确结果。
2.国电集团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将以国电电力作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面改制的平台,在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后,通过资产购并、重组,将国电集团优良的经营性资产纳入到国电电力,以使国电电力长期、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经询问国电集团,国电集团将认真履行在国电电力股改中的承诺,实现以国电电力为平台全面改制的战略,但目前尚无具体方案和时间表。
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