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4,707,385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12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01月20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02月0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02月10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没有追加对价。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即流通权锁定期为36个月;流通权锁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合计占天创置业总股本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北京力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第一个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天创置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其他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
(1)因京能集团获得江苏新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和裕电器有限公司、贵州航天林泉电机厂散热器分厂、上海晶莹珠宝饰品有限公司、胡睿、林明清、张玉辉和杨杰等八位股东偿还的股份,导致本公司国家股由46,133,336股增加至46,315,190股;
(2)因原股东贵阳神工民族旅游工贸发展公司、贵州省贵阳市中西花艺研究所、贵阳利泰实业公司和贵州省贵阳市惠民副食品批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早被吊销,故四家公司通过财产公证的方式先将其所持我公司股份分别过户给了自然人胡睿、林明清、张玉辉和杨杰;因上海双翊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吊销,亦通过财产公证的方式将其所持我公司股份分别过户给了自然人周进发和王霄,然后再由自然人向京能集团偿还垫付股份,导致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由0股增加至551,721股;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由13,122,289股减至12,388,714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部分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了变化。
江苏新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和裕电器有限公司、贵州航天林泉电机厂散热器分厂、上海晶莹珠宝饰品有限公司、胡睿、林明清、张玉辉和杨杰因向大股东京能集团偿还代付对价导致其持股比例相应降低。京能集团本次共计获得偿还股份181,854股,持股数由46,133,326股增加至46,315,180股,持股比例由35.85%增加至35.99%。京能集团本次受让的股份会与其原先所持股份遵照承诺一同锁定。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股改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天创置业董事会提出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天创置业相关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做的有关承诺。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4,707,38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02月12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相比较,可上市流通的股东增加了贵州神奇制药有限公司、贵州航天林泉电机厂散热器分厂、上海和裕电器有限公司、上海晶莹珠宝饰品有限公司、胡睿、林明清、张玉辉和杨杰。
其中:贵州神奇制药有限公司为在股改实施前表示同意意见而在股改实施时即已增加;贵州航天林泉电机厂散热器分厂、上海和裕电器有限公司、上海晶莹珠宝饰品有限公司为偿还了代付对价股份后增加;自然人胡睿、林明清、张玉辉和杨杰的增加分别是由于原股东贵阳神工民族旅游工贸发展公司、贵州省贵阳市中西花艺研究所、贵阳利泰实业公司、贵州省贵阳市惠民副食品批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被吊销,故通过财产公证的方式先将其所持我公司股份过户给自然人,然后再由自然人向京能集团偿还垫付股份后而增加。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