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2月6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漯河市人民东路9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松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8,987,02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2,739,82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5.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247,19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6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137,418,025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反对174,66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弃权1,394,34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关联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及面值。
同意29,292,225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反对151,46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1,250,54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
(2)发行数量。
同意29,194,985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2%;反对238,7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弃权1,260,54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
(3)发行对象。
同意29,282,225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反对151,46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1,260,54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
(4)禁售期。
同意29,140,885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4%;反对292,8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弃权1,260,54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
(5)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同意29,228,125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2%;反对407,6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弃权1,058,5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
(6)上市地点。
同意29,282,225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反对151,46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1,260,54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
(7)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29,282,225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反对151,46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1,260,54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
(8)募集资金及用途。
同意29,282,225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反对151,46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1,260,54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
(9)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29,280,625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9%;反对153,06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弃权1,260,54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
(10)决议有效期。
同意29,282,225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反对151,46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1,260,54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
(1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同意29,282,225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反对151,46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1,260,54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
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136,563,281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反对19,0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2,404,744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
4、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同意136,526,269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反对50,0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2,410,756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
5、关于增补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增补董晖为董事
同意136,490,169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反对22,0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2,474,856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
(2)增补楚刚为董事
同意136,365,869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反对146,3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2,474,856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徐秋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会议的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