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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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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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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对直销投资者 开通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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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对直销投资者 开通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等)
    2007年02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07年2月9日开始对直销投资者开通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诺安价值增长”,代码:320005)的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目前管理的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诺安平衡”,代码:320001)、诺安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诺安货币”,代码:320002)、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诺安股票”,代码:320003)以及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诺安中短债”,代码:320004)之间的转换。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目前本基金的转换业务仅限于通过直销渠道持有本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直销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深圳直销中心、北京直销中心、上海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咨询方式:

      深圳直销中心:电话0755-83026620,传真0755-83026677

      北京直销中心:电话010-65863688,传真010-65861788

      上海直销中心:电话021-62820945,传真021-62820131

      本公司将在条件成熟后,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本公司公告的时间为准。

      三、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一)现有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

      

      (二)转换费率 

      1. 诺安价值增长转诺安货币、诺安中短债,转换费为诺安价值增长的赎回费;

      2. 诺安货币、诺安中短债转诺安价值增长,转换费为诺安价值增长的申购费;

      3. 诺安价值增长与诺安平衡、诺安股票之间的转换,免转换费。

      其他新增代理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转换费率将在开通时另行公告。

      (三)转换份额计算公式及举例

      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申请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转出金额×转换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出金额、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例1:诺安价值增长20000份转换为诺安货币

      假设某一投资者购买了5万元诺安价值增长,持有不满一年,希望赎回20000份诺安价值增长,同时申购诺安货币,可以采取转换业务。

      假设在提出转换申请的当天,诺安价值增长的净值为1.5812元,则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20000×1.5812=31624元

      转换费=31624×0.5%=158.12元

      转入金额=31624-158.12=31465.88元

      转入份额=31465.88÷1.00=31465.88份

      例2:诺安中短债50000份转换为诺安价值增长

      假设某一投资者购买了5万元诺安中短债,希望赎回50000份诺安中短债,同时申购诺安价值增长,可以采取转换业务。

      假设在提出转换申请的当天,诺安中短债的净值为1.0030,诺安价值增长的净值为1.4398元,则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50000×1.0030=50150元

      转换费=50150×1.5%=752.25元

      转入金额=50150-752.25=49397.75元

      转入份额=49397.75÷1.4398=34308.76份

      四、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的基金。

      2、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从新交易发生时开始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T+2日起可提交赎回申请。

      3、对于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权益登记日的T+2日起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4、对于基金分红时,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原则,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6、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方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且处于可赎回状态,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转入方的基金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7、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8、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对于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将采用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

      9、如投资者申请全额转出其持有的诺安货币市场基金余额时,本公司将自动结转投资者待支付的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10、本公司将根据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具体情况对本业务规则进行补充和调整。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 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3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六、重要提示

      1、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转换费率的设定等做出调整,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3、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二月七日

      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根据《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定于2007年2月9日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320005。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06年10月21日《证券时报》上的《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0755-83026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基金日常赎回事宜。

      一、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日常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日常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三、日常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赎回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的方式,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投资者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刊登公告。

      四、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网点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基金资产所有,其余部分可用于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0.5%。具体费率如下:

      

      六、本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除西藏)的20000多个理财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日常业务。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88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日常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64个城市16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64个城市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800-820-1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的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27个城市5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齐齐哈尔、沈阳、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广州、福州、厦门、佛山、武汉、郑州、乌鲁木齐、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9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63个城市13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0-87555888-875、89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22个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日常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珠海、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长沙、杭州、萧山、义乌。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17个城市的38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日常业务: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合肥。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1、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19个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业务:北京、天津、沈阳、深圳、海口、三亚、上海、杭州、苏州、武汉、成都、乌鲁木齐、西安、南京、南通、宁波、长沙、广州、中山。投资者可以拨打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22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8419974,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21个城市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业务: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深圳、成都、长沙、岳阳、西安、福州、广州、贵阳、哈尔滨、海口、杭州、合肥、济南、昆明、沈阳、武汉、乌鲁木齐。投资者可以拨打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1-6886502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4、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8个城市1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业务:南京、上海、镇江、连云港、常熟、张家港、江阴、南通。投资者可以拨打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5-83364032,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48个城市78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恩施、黄冈、孝感、荆州、宜昌、广州、深圳、沈阳、大连、北京、天津、重庆、泉州、绍兴、包头、长春、长沙、岳阳、福州、海口、合肥、南昌、青岛、梧州、西安、郑州、哈尔滨、宁波、石家庄、银川、当阳、营口。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5-8457989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6、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4个城市的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常州。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6525005(北京)、021-62196752(上海)、0755-83154530(深圳)、0519-6634000(常州)。

      17、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7个城市的1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业务:北京、上海、沈阳、丹东、东港、抚顺、长春。投资者可以拨打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1-68590808-811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8、直销中心:

      本公司在深圳、北京、上海开设三个直销点对投资者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A、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层

      电话:0755—83026888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张逸凡

      B、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4号1603室

      电话:010—65863688

      传真:010—65861788

      联系人:刘畅

      C、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新华路543号新华大厦二楼

      电话:021-62820945

      传真:021-62820131

      联系人:屈惠华

      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2006年12月18日起,本公司即已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各销售网点营业场所、本公司网站及客户服务电话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八、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因《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所需而拟变更之其他事宜,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二月七日

      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

      第四次分红公告

      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2006年7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进行第四次分红。截至2007年2月6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1,367,279.51元。根据《诺安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7年2月6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的基金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02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2月9日

      2、红利发放日:2007年2月12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7年2月9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7年2月13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2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07年2月9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7年2月1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 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金额以2007年2月9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份额,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份额以2007年2月9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赎回金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7年2月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07年2月9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七、咨询办法

      1、华夏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联合证券、国信证券、金元证券、长江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南京证券、湘财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华泰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德邦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83026888

      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二月七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兴发集团(60014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141号文)的规定,我公司就旗下的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诺安股票基金”)、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诺安价值增长基金”)投资兴发集团(600141)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告如下:

      对兴发集团(60014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173号文件核准的非公开发行5000万股新股,诺安股票基金投资认购了此次发行股份总额中的250万股,投资总成本为1372.50万元;诺安价值增长基金投资认购了此次发行股份总额中的250万股,投资总成本为1372.50万元。所投资股票的锁定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的12个月。

      截至2007年2月5日,诺安股票基金投资兴发集团250万股股票的账面价值为1375万元,投资总成本及账面价值分别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7%和0.17%;诺安价值增长基金投资兴发集团250万股股票的账面价值为1375万元,投资总成本及账面价值分别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和0.16%。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