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2月6日上午9:30在杭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20176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1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没有提出新的提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云芳先生主持,8位董事、全体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总结
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总结。
( 420176558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表决选举童云芳先生、李世中先生、何光辉先生、汤民强先生、寿云来先生、周涛先生、韩晓通先生、叶志翔先生、章晓洪先生、程惠芳女士、张旭良先生为公司董事,组成新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董事简历见2007年1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大会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
(1)选举童云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0 %;
(2)选举李世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3)选举何光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4)选举汤民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5)选举寿云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6)选举周 涛先生为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7)选举韩晓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2、大会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
(1)选举叶志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2)选举章晓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3)选举程惠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4)选举张旭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三)、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总结
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监事会的工作总结。(420176558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任海杭先生、吴东明先生为公司股东监事,公司职代会推选方霞蓓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共同组成新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海杭先生、吴东明先生简历见2007年1月2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方霞蓓女士简历附后。)
选举任海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选举吴东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420176558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陈鹤岚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二月六日
附:方霞蓓女士简历
方霞蓓女士,1964年3月出生,1983年12月工作,研究生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团委副书记、工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工会三届委员会委员、工会副主席、女职委主任、省总工会四届女职委委员。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126 编号:临2007-00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2月6日下午1:00在杭钢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叶志翔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章晓洪代为出席并授权行使对审议事项的表决。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就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童云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李世中先生、何光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董事会讨论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童云芳、李世中、何光辉、汤民强、周涛、叶志翔、章晓洪、程惠芳、张旭良九人组成,童云芳先生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涛先生担任该委员会秘书。
提名委员会由叶志翔、童云芳、程惠芳、章晓洪、韩晓通五人组成,叶志翔先生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张旭良、汤民强、叶志翔、章晓洪、周涛五人组成,张旭良先生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章晓洪、叶志翔、程惠芳、张旭良四人组成,章晓洪先生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周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韩晓通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委任周尧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韩晓通先生、朱远星先生、朱初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曹永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审议《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浙江海盐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以上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董事会聘任以上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以上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二月六日
附: 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朱远星先生,1957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炼铁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公司生产处副处长,公司炼铁厂厂长。本届董事会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
朱初标先生,1965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钢铁厂小型轧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本届董事会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
曹永华先生,1957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主任会计师。本届董事会聘任其为公司财务总监。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126 编号:临2007-00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2月6日下午3:0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选举任海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浙江海盐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决定公司出资1200万元参与组建浙江海盐港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持股比例20%。监事会认为投资参与组建合资公司,有利于公司发展与上游企业的战略合作关系,对于加强公司供应链管理,提升物资供应保障能力、降低货物运输成本具有积极意义。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七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126 股份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07—008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合作方: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光达(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秦山港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参与发起设立浙江海盐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暂用名)
3、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1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4、投资期限:50年
5、投资收益率:财务内部收益率约为9.9%
一、对外投资概述
于2007年2月6日在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浙江海盐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光达(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秦山港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组建浙江海盐港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总股本为6000万元,主要从事铁矿石、化工原料、钢材、矿建材料、煤等货物的装卸、中转和仓储,本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本次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该事项进行了了解,并投了赞成票。
二、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1、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由宁波港集团联合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44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宁波市北仑港区迎宾路8号,法定代表人王信念。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码头开发与经营,货物装卸、堆存、中转、仓储,货物散货包装,货运中转服务,多式联运服务,国内货运代理;港务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咨询服务。进口铁矿中转,外接澳大利亚、巴西、南非、秘鲁等世界主要铁矿产区,内连我国30余家大中型钢铁企业,是我国目前规模大、设施先进、网络覆盖广泛的进口铁矿中转基地。
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国内一流的10万吨级和20万吨级卸矿泊位各一座,2.5万吨级装矿泊位3座,5万吨级装矿泊位1座,配有矿石堆场30万平方米,堆存能力300万吨,卸矿泊位、装船泊位、矿石堆场之间由总长15000米输送皮带连接,铁矿石年吞吐能力6000万吨。
2、光达(香港)集团有限公司
光达(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是杭州光达实业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火法以自然人身份与香港自然人王建华共同出资于2003年7月28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投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港元,其中陈火法占公司99%的股份,注册地址香港铜锣湾恩平道2-38号嘉兰中心701A室,法定代表人陈火法。杭州光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民营企业,注册资本1500万元,主要经营实业投资、贸易、绝缘材料制造、物流、矿加工、房地产等,为杭州民营百强企业。光达(香港)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至2006年销售收入11.2亿元人民币。业务遍及亚洲、美洲、澳洲,其中中国大陆是其投资的主要区域,对中国大陆的投资项目主要有:湖南省湘潭市商业地产项目“金湘潭商业广场”、“嘉兴市秦山港务有限公司”等。
3、嘉兴市秦山港务有限公司
嘉兴市秦山港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由光达(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占85.53%)、嘉兴市乍浦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占11.58%)、嘉兴市乍浦港外轮供应有限公司(占1.58%)、海盐秦山物流有限公司(占1.31%)合资组建,注册地址海盐县秦山镇石鼓桥南,法定代表人陈火法。公司现租赁秦山核电联营公司3000吨级海运重件码头一个,开展装卸、中转、仓储等服务。
由于目前光达(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占嘉兴市秦山港务有限公司85.53%股权,该两公司属于关联方,光达(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合资公司中拥有相对控股的地位。
投资各方与本公司不符合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有关关联方的规定,因此本公司此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合资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光达(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嘉兴市秦山港务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同时将其所有以秦山港务公司为主体申请的立项及建设工程转让给合资公司;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合资公司成立后主要从事铁矿石、化工原料、钢材、矿建材料、煤等货物的装卸、中转和仓储,募股资金主要用于海盐港港口仓储物流基地项目建设,项目包括外海海运码头工程(主要为2个5000吨级外海泊位)、陆域仓储基地工程(主要为占地300亩的陆域仓储设施)以及内河码头工程,总投资1.2亿元,不足部分以银行贷款方式解决。该项目在本公司介入前已由嘉兴市秦山港务有限公司推进启动,取得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浙交岸线许准[2004]第003号)、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嘉兴市秦山港务有限公司海运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浙交复[2004]109号)等批文。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项目建成达产后吞吐量可达325万吨,预测年销售收入4242.75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约为9.9%,投资回收期13.39年(包括建设期),长期贷款偿还期约为11年,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可及时回收固定资产投资,及时偿还长期贷款。
四、合资合同的其他重要内容
1、出资期限
合资各方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各自认缴额的百分之二十,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缴付,其余出资额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董事会决议及时到位(但最迟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二年内缴清)。
2、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新营业执照之日起50年。
3、合资公司股权转让约定:
合资一方需转让其所有的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合资其他各方同意,且另外其他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时,条件不得比向合资其他方转让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4、合资公司董事及经理职位的分配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由合资四方各委派2名董事构成。董事长由光达(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宁波北仑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及董事长任期3年,经委派方委派可再连任,合资各方可经书面通知撤换由其委派的董事会成员。
合资公司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三名。首届总经理由嘉兴市秦山港务有限公司推荐、副总经理由其余合资三方各推荐一名,经董事会任命,任期3年。上述人员经董事会聘请可连任。三名副总经理其中由光达(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人员分管业务工作,由宁波北仑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人员分管生产工作,由本公司推荐人员分管财务工作。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投资参与合资公司的发起设立,是基于公司整合社会资源,强化供应链管理体系,以主导产业为核心实施纵向一体化战略方面的考虑,对公司钢铁主业起有效支撑作用的产业集群的逐步形成有着积极的带动作用;通过合资公司的项目实施,不仅能给公司带来较稳健的投资收益,同时还对开辟公司第二物流通道、提高物资供应保障能力、降低原燃材料运输成本具有积极意义。
本项目规划用地中有相当部分属于农保地,属于近年来国家实施的宏观调控的重点,虽然当地政府十分重视,将本项目列为打造滨海新城、发展杭州湾大桥经济的重点项目来对待,但新土地规划修编要2007年才开始,需要进一步明朗化。本项目中能与海运码头衔接的内河何家桥线为自然河道,目前尚不具备四级航道的商用通航能力,当地政府计划准备着手实施改造,建成后的内河中转港区和海运泊位港区仅有老沪杭公路相隔,可用输送带直接将铁矿粉、煤、砂等货物输送到内河船舶上,满足时空上的连续性,实现水水中转。但何家桥线改造工程还需一定的建设周期,可能将滞后本项目。因此,本项目实施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合资经营浙江海盐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的合同;
3、关于嘉兴市秦山港务有限公司海运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