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2,206,988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1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1月20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2月9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2月13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就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承诺如下:
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
2、第一大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北聚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四十八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持有的火箭股份非流通股。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未发生过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的情况如下:
经司法判决,公司原限售流通股股东上海明欣厨卫家俱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1,616,307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已划转过户至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武汉创科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明欣厨卫家俱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武汉创科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7,302,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6%。武汉创科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司法判决增加持有的股权与该公司原持有的限售流通股份的限售条件一致,均于2007年2月13日上市流通。
原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对应的上市流通总量不因原股东将股份转让(或拍卖等)而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火箭股份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2,206,988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13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股改说明书所载: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计18家,其中原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非流通股股东16家,共持有公司非流通股32,788,791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的股东14家,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206,988股。
相对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说明:
(1)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股改实施前将其持有的公司10,581,803股转让给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并于2006年1月24日完成过户手续。该部分股权将合并履行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关于股改的承诺。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公司原限售流通股股东上海明欣厨卫家俱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1,616,307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已划转过户至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武汉创科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明欣厨卫家俱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武汉创科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7,302,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6%。武汉创科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司法判决增加持有的股权与该公司原持有的限售流通股份的限售条件一致,均于2007年2月13日上市流通。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7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