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2007年02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396 股票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03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丹东东辰经贸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东辰”)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公司54,740,000股,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3,669,460股,其中11,050,000股已于2006年11月6日取得上市流通权,2007年10月31日还将有11,050,000股上市流通,余下21,569,460股将于2008年10月31日上市流通。
公司于2007年2月6日接到丹东东辰的通知,截止到2007年2月5日收盘,丹东东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 8,611,165股,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股份总额(221,000,000股)的3.9%,占公司定向增发后股份总额(262,000,000股)的3.29%。
鉴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丹东东辰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因此,丹东东辰在致函公司的同时,委托公司代为公告。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