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向实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10股;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2月9日;
● 公司股票复牌日:2007年2月13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自2007年2月13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工大高新”,股票代码“600701”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月25日-2007年1月29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7年1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对价安排形式为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以现有流通股17469.0968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0股的转增股份,合计17469.0968万股。
承诺事项: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7年2月9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7年2月13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7年2月13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工大高新”,股票代码“600701”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作对价安排,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获得10股转增股份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司董事会公布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后,对价安排的股票将于对价安排方案执行日自动划入公司流通股股东的股票帐户。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公司和上海程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遵守法定承诺:所持有的工大高新股份自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该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持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唐利成
热线电话:0451-86269031
传真号码:0451-86253555
电子信箱:smart_hita600701@yahoo.com.cn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20楼
邮政编码:150010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动,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将被相应摊薄,但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及法律意见书;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3、海际大和证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上海通力律师事务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5、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协议;
6、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函;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