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送达的两份编号分为“(2007)司冻56号”和“(2007)司冻57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及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两份协助执行通知书(编号分别为“(2006)绵高新执字第298号”和“(2006)绵高新执字第311-1号”)。
以上材料显示,根据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月6日解除了对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持有的本公司2200万股社会法人股的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
特此公告。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0139 证券简称:S绵高新 公告编号:临2007—015号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该确认书显示:
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200万股(占总股本的28.94%)社会法人股转让给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200万股(占总股本的28.94%),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