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油化建”)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2月8日在吉林市公司本部6205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三名,代表股份数14863.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5%,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中油化建董事长范喜哲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06年度中期审计机构的议案》。参会并投票的股东为:吉化集团公司11926.6015万股;吉林高新区华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457.0478万股;吉林市城信房地产开发公司479.8907万股。本次表决有效票数共14863.54万股;赞成14863.54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8日
证券简称:中油化建 证券代码:600546 编号:临2007-004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截止2007年2月8日,公司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票。根据表决结果,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有效表决票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工商登记机关的议案》。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对实施地域级别管辖原则的最新意见,原必须在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现允许在该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市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办理相关变更业务。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公司拟将工商登记主管机关由位于长春市的吉林省工商局变更为位于吉林市的吉林市工商局。
此项议案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