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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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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认沽权利行权可能遭受损失的重要风险提示公告
    2007年02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8         股票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07-004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认沽权利行权可能遭受损失的重要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钢)在履行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承诺时,部分投资者不理解认沽权利的含义,混淆了认沽权利与认沽权证的概念。现有必要作如下说明:

      一、认沽权利行权的含义。新冶钢本次派发的认沽权利不同于认沽权证。由于该认沽权利不上市交易,投资者发出申报指令就意味着行权。2007年2月7日至3月8日,是该认沽权利的行权日。在此期间,每行使1份认沽权利,就是以3.80元的价格卖出1股公司股票给新冶钢。

      二、行权可能遭受损失。鉴于近期公司股票的价格远远高于每股3.80元,如在此期间按行权价行权,投资者即时产生损失。例如,本公告发布前一个交易日(2007年2月8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98元,若投资者每行权1份,1股公司股票将被出售,就是将市值为7.98元的股票以每股3.80元的价格卖给新冶钢,导致投资者每股损失4.18元。

      三、建议不要行权。从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出发,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持有认沽权利的投资者应慎重行权。虽然新冶钢赋予流通股股东行权的权利,但根据目前股票市价的情况,建议投资者在股价高于3.80元的情况下不要行权,以免遭受损失。

      咨询电话:0714-6297373 0714-6297235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