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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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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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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5版:信息披露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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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等)
    2007年02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中宝股份 股票代码:600208    编号:临2007-12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07年2月7日,本公司从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1,232,384,430股,占公司总股本81.47%,下称“新湖集团”)和第二大股东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4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9%,下称“恒兴力”)获悉,新湖集团和恒兴力于2007年2月6日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解除了1330万股和1920万股股权质押,同时新湖集团和恒兴力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限售流通股继续办理了股权质押,新湖集团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80万股,恒兴力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20万股,质押期为壹年。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从2007年2月6日起予以冻结。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将其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32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恒兴力将其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的4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

      特此公告。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208 股票简称:中宝股份 编号:临2007—13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82,524,18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14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1月23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2月1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2月14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 否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2)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至四十八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3元。在中宝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该设定价格将相应除权计算。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的承诺事项:

      对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如果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12个月)满日前向公司要求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则承诺在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满后的五日内,向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同时,新湖集团偿付上述股份给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后,视同新湖集团代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做出了对价安排,因此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新湖集团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股份不包括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股份。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是

      鉴于本公司向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120,000万股已于2006年11月29日完成证券登记手续,因此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定向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是

      因本公司向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120,000万股收购资产已完成,因此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32,384,430股,其他股东持有股数不变。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是否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否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终止了保荐关系,并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之持续督导协议》,聘请其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仍然指定范国祖先生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认为:中宝股份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中宝股份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82,524,18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14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