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布实施首部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2007年02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新华社电
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9日审议通过了《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简称《职业操守》),并从即日起发布实施。这是中国银行业首部系统、完整的职业操守规定。
《职业操守》共分为八章四十八条,包括总则、从业基本准则、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事、银行业从业人员与所在机构、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银行从业人员与监管者和附则。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均应当遵守《职业操守》,并接受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人说,《职业操守》的制定旨在提倡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行业规范,弘扬诚信、合规、尽职等职业价值理念,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职业操守》充分借鉴国外同业操守的经验,并深入调研了国内银行职业操守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