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在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本次会议于2007年2月9日采用传真方式(包括直接送达)进行表决,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东泰和东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山东泰和东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是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和在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市分行等七家银行的合计37,86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根据其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继续为泰和提供综合授信额度及流动资金借款担保37,860万元。同时,根据泰和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的实际需要,公司同意为泰和新增的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综合以上两项,公司同意为泰和提供综合授信额度及流动资金借款担保57,860万元,具体如下:
1、为泰和在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市分行的壹亿柒仟伍佰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2、为泰和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的壹亿柒仟肆佰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3、为泰和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阳支行的柒仟壹佰壹拾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4、为泰和在交通银行泰安分行的柒仟捌佰伍拾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5、为泰和在兴业银行济南分行的贰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6、为泰和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的叁仟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7、为泰和在中国光大银行济南分行的叁仟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以上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伍亿柒仟捌佰陆拾万元整。
截止到2007年2月8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8,760万元,占公司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60.32 %。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