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续)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海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三太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如升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海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三太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如升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海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三太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如升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海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三太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如升
审 阅 报 告
XYZH/2006A8080-2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及编制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克东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 丽
中国 北京 二○○七年二月八日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附注
一、编制目的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海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为分析并披露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上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2006年度财务报告的“补充资料”部分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披露股东权益的变化情况和重大差异的调节过程。
二、编制基础
林海公司以2007年1月1日为新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以2006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并依据重要性原则编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三、调节事项说明
1.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公司无此业务。
2.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无此业务。
3.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以前年度折旧等
公司无此业务。
4.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公司无此业务。
5.股份支付
公司无此业务。
6.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公司无此业务。
7.企业合并
公司无此业务。
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无此业务。
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公司无此业务。
10.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公司无此业务。
11.衍生金融工具
公司无此业务。
12. 所得税
按照新会计准则,所得税核算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2007年1月1日,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应当按照相关条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影响金额调整留存收益,导致减少股东权益427,936.96元。
13. 其他
无。
四、其他需说明事项
本调节表的编制遵循重要性原则,同时,随着公司对新会计准则影响评价的进一步深入及财政部门对新会计准则解释的进一步明确,林海公司有可能调整编制本调节表时所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并导致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与本调节表出现差异。
董事长: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