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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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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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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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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2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陆海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三太,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如升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延江

      注册资本:300,000,000元

      成立日期:1984年4月18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成套林业机械设备、营林机械、木材采集机械、林化产品加工专业设备、木工机床、人造板及木质纤维加工设备、木材处理机械、造纸机械、木工切削工具、手工工具以及上述机械、设备、工具的零配件的零售;木材、人造板材、家具及其它木制品的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本公司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本公司成员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设备安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1、报告期经营情况概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通过很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扩大了产品销售;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提升了产品质量;通过开展目标成本管理,降低了各项费用的开支;通过开展5S、可视化管理,改善了现场管理;通过比价采购和招标采购,消化了部分原材料和能源涨价不利因素的影响,企业的经营呈现良性上升的态势。

      2006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3,771,384.08元,主营业务利润47,617,221.55元,实现利润15,744,999.05元,同比分别增长6.18 %、33.97%、55.64%。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有:摩托车及特种车等产品主营业务收入271,534,946.54元, 主营业务成本237,658,048.38元,主营业务毛利率12.48 %;动力及园林机械产品主营业务收入162,236,437.54元,主营业务成本142,597,494.95元,主营业务毛利率12.11%。

      2、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表、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表、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见表6.2、表6.3)、

      (2)占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要产品(见表6.4)

      (3)公司前5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4)公司前5名销售商情况:

      单位:元

      

      3、 报告期内资产结构同比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4、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5、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同比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6、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主要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1)江苏苏美达林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2,853,435.29元、利润总额2,395,494.01元、净利润684,903.72元。

      (2)福马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425,234.61元、利润总额483,249.54元、净利润279,386.26 元。

      (3)北京润新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完成清算,投资损失计441,263.4元。

      二、对公司未来的展望

      1、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公司所属行业为机械制造业,主要从事小型动力及配套机械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通用发动机及配套机械,摩托车及摩托车发动机,特种车。

      中国摩托车市场近年来发展很快,是世界第一摩托车大国,但总体水平不高。我公司在摩托车及摩托车发动机领域,认真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加大自我创新力度,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产品主要出口欧美等发达国家以及在国内大中型城市销售,但产品的市场竞争仍十分激烈。

      通用发动机有着广泛的适用性,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主要配套发电机组、车辆、草坪修剪机等,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和国家对绿化要求的提高,国内园林机械的市场也在不断扩大,特别是安居工程的建设、新兴厂矿的建设以及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都为园林机械产品的销售市场提供了机遇。如果能够及时对产品进行更新换代,园林及林业机械打入国际市场的进程也会进一步加快。林海在这个行业中有着相当的影响,具有广大的发展空间。

      由于特种车辆(ATV、哥卡车、CUV、卡丁车、高尔夫车等)出口市场前景呈现增长态势,因此,近年来中国企业纷纷加大特种车辆的出口、生产和研发力度,市场竞争随之逐步加剧。我公司在特种车辆行业起步较早,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欧美等市场也占有比较稳定的市场份额。

      2、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坚持新品和外贸两个拖动的策略,全力推进品牌战略,培育产品核心竞争力,在现有年产各种产品30万台套基础上,争取到2010年末达到年产50-60万台套,经济效益保持逐年增长,使公司成为国内小型动力机械行业的领跑者。

      3、公司新年度经营目标及措施

      公司2007年经营目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亿元,完成各种产品产量35万台套。

      4、主要措施

      (1) 整合销售渠道,以国际市场为主,兼顾国内市场,努力实现国际、国内销售新突破。

      (2) 强化质量管理, 持续进行产品质量改进,加大质量把关力度,创出一批精品,塑造林海形象。

      (3) 深入开展降本增效活动,努力降低管理费用,加大采购成本下降力度,努力达到市场要求,从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加强内部管理,将5S、可视化工作向纵深推进,提高车间现场管理水平,同时积极做好企业制度的修订,使各项制度更加规范。

      5、资金需求及解决方案

      为保证2007年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资金需求量预计为2亿元,主要依靠自有资金解决。

      6、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1)产品利润率相对较低,公司将开发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产品,保持技术的领先性,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由于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会造成公司盈利能力的下降,公司拟采取加强内部成本的控制,消化部分涨价因素的影响。

      (3)面对竞争对手的不正当手段,公司将强化产品开发,吸收国外先进的产品技术,加强技术保密工作。

      (4)由于人民币增值的影响,公司将采取不断扩大出口业务量,降低人民币增值带来的负面影响。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关于2007年1月1日新准则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和新准则股东权益的差异分析: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2007年1月1日为新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以200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并依据重要性原则编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按照新会计准则,本公司所得税核算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2007年1月1日,对资产、负债的帐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应当按照相关条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影响金额调整留存收益,导致减少股东权益427,936.96元。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暂无以下业务,故对股东权益未产生相关差异:

      1.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2. 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 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以前年度折旧等

      4.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5. 股份支付

      6.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7. 企业合并

      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0. 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11. 衍生金融工具

      12. 其他

      本公司依据重要性原则编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同时,随着公司对新会计准则影响评价的进一步深入,本公司有可能调整编制调节表时所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并导致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与调节表出现差异。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占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主要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1167.96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16.80万元、5%任意盈余公积58.39万元后,本期累计可分配的利润992.77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80.20万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972.97万元。

      为了保持公司的持续发展,特别是在新品开发和销售拓展方面仍需投入较大的资金,因此拟定: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由于公司新品开发和销售市场的拓展仍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33,753,364.24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原非流通股股东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法定承诺,自方案实施之日起,其所持有的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同时声明: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得法律责任。本报告期末,承诺人未有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海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三太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如升

      (下转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