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公告
2007年02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900957 证券简称:凌云B股 编号:2007-02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诉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津高民二初第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继续轮候冻结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8467万股社会法人股股份,不包括孳息。轮候冻结期限自2007年2月7日至2007年8月6日止。该股份此次轮候冻结前处于被质押及被冻结状态。
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共持有本公司8467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4.26%。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