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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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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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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版:信息披露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持本公司流通股股份的实施完成公告
    辽宁国能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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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持本公司流通股股份的实施完成公告
    2007年02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07-0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持本公司流通股股份的实施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增持本公司流通股股份的特别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52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现就健康元增持本公司流通股股份的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情况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在2006 年6 月26 日召开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 年6 月28 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站上,并于2006 年12 月7 日在上述媒体上公告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健康元增持特别承诺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2 个月内,如丽珠集团B 股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4.00 港币/股时,健康元将通过其持有100%权益的境外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增持丽珠集团B 股股票,增持数量不低于1200 万股;如丽珠集团B 股股票二级市场价格高于4.00 港币/股时,增持数量将视市场情况而定。

      同时,健康元也会视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择机适量增持丽珠集团A 股股票,如丽珠集团A 股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6 元/股时,健康元将肯定择机实施增持A 股计划。

      三、增持承诺实施情况

      根据前述承诺,健康元于2006年12月11日至2007年2月9日期间共实施了四次增持,前三次增持情况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持本公司流通股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06-38、2007-02、2007-04)。

      四次增持完成后,总体情况如下:健康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5.96 元/股至9.20 元/股的区间价格共增持了本公司流通股A 股16,524,4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995%;其持有100%权益的境外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4.36元港币/股至6.72元港币/股的区间价格共增持了本公司流通股B 股35,359,4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5540%;四次共计增持本公司51,883,8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9535%。

      增持前,健康元直接或间接持有、控制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81,875,6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7536%;增持后,健康元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3,759,4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7072%。具体情况见下表:

      

      至此,健康元的本次增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根据证监发[2005]52 号《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健康元的此次增持行为不会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