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2月9日上午9: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宾馆贵宾楼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建波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 122,03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以特别决议的形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22,03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22,03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三:《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票122,03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四:《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122,03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五:《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票122,03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六:《关于续聘2007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票122,03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七:《关于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同意票122,03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八:《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公司签订“2007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议案》;
同意票3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关联股东南山集团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数。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九:《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22,03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十:《关于监事报酬的议案》;
同意票122,03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鼎石律师事务所陈益民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鼎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