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决定于2007年2月15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及其他基金转入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1、本基金的所有代销机构及本基金的直销网点于2007年2月15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及其他基金转入业务。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以及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07年2月16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业务及转换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07年2月16日申购或转入本基金的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07年2月26日)起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07年2月16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07年2月26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跨越春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咨询办法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查询或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
3、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商业银行、平安证券、长城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天相投资顾问、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联证券、湘财证券、华夏证券、中国银河证券、长江证券、兴业证券、申银万国、天同证券、渤海证券、东海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上海银行、东方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国都证券、财通证券、金元证券等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