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2股的转增股份。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2月13日。
●复牌日为2007年2月1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7年2月15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绵阳高新”,股票代码“600139”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公司2007年1月22日召开的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参与表决的全体股东的投票赞成率为98.34%,其中流通股股东的投票赞成率为93.37%,非流通股股东的投票赞成率为100%。
本次股权分置 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详见2007年1月2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294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2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若换算成送股方式,该对价安排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送1.138股。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2股的转增股份。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7年2月13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7年2月1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7年2月15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绵阳高新”,股票代码“600139”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一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到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S绵高新价格不低于12元,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该等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价除权的情况发生,则该承诺出售价格相应除权。
注2: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在董事会上提出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将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入S绵高新的议案。
注3: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将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其他优质资产注入S绵高新,并确保在注入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为S绵高新带来的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若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为S绵高新带来的净利润低于4000万,则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年报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提出股份追送议案,以资本公积金8,820,000元向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定向转增(相当于以现有流通股股本29,400,000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股的转增股份),并保证在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八、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816-2545906
传真:0816-2545906
联系人:王祺、邹雪林
地址:四川省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167号(温州商贸广场)
邮编:621000
九、备查文件
1、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4、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5、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