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07年2月8日,本公司在广东东莞长安科技园会议室召开第六届六次监事会议,监事尹腾、骆平、张利明、王昌永、马志君到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腾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二○○六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二○○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
1、该些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的起步经营,大宗材料(普铝锭)集中购买有利于供货和价格的优惠,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有利于公司发展。
2、 该些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3、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此次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此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四、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等方面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2006年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了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公司职务,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兼并和资产出售事项。
4、关联交易公平、公正,遵守市场公允原则,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利益的现象。
特此公告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七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阳之光 编号:临2007-005号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2月8日,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村第五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十五次董事会议,董事长郭京平,董事卢建权、陈铁生、袁灵斌、张伟、张高山,独立董事徐克美、钟康成和徐友龙到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郭京平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发表了如下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06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4,740,272.37元。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474,027.24元,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供分配的利润22,266,245.1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238,866.16元。
据此,公司董事会提出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06年末总股本126,733,39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336,669.68元,剩余利润56,902,196.48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分配预案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徐兵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旭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一致同意聘请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期限为一年,自2007年4月22日起至2008年4月21日止,年度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整。
十、审议通过《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0万人民币/年。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一方面为了控股子公司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产品生产的起步经营,理顺公司因采购空调光箔而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大宗材料(普铝锭)集中购买在供货和价格优惠的优势,2007年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将与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发生相应的关联交易。(交易的详细内容详见《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为深圳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中能先生与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京平先生存在非直系亲属关系,所以张中能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与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按照关联交易的议事规则,本公司关联董事郭京平先生回避表决。由于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此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3月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22号罗曼大酒店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2006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2006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200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钟康成先生、徐友龙先生、徐克美女士认真审查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二月八日
附件一:张旭先生简历
附件二:《独立董事意见》
附件三:《关于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
附件一:张旭先生简历
张旭,男,1984年1月出生于浙江省东阳市,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8月参加工作,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人员。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阳之光 编号:临2007-006号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的要求,公司对2007年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2007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07年公司一方面为了控股子公司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铝箔”)产品生产的起步经营,理顺公司因采购空调光箔而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大宗材料(普铝锭)集中购买在供货和价格优惠的优势,阳之光铝箔将与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铝业”)、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精箔”)发生相应的关联交易。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一)、与阳之光铝业的关联交易
因生产经营需要,2007年阳之光铝箔需向阳之光铝业采购复化铝锭近2500吨,价格以上海金属期货交易所的铝锭月平均价格为准,分三档:(1)铝锭月平均价格每吨1.75-1.85(含1.85)万元,复化铝锭价格为每吨1.65万元;(2)铝锭月平均价格每吨1.85-1.95(含1.95)万元,复化铝锭价格为每吨1.70万元;(3)铝锭月平均价格每吨1.95万元以上,复化铝锭价格为每吨1.75万元;按每吨1.70万元计算,采购金额4250万元左右。阳之光铝业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所以,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与东阳光精箔的关联交易
由于阳之光铝箔2007年尚未完全形成独立生产能力,生产上需要与东阳光精箔相互配合加工,为此,阳之光铝箔2007年度将与东阳光精箔形成如下关联交易:
1、阳之光铝箔向东阳光精箔销售阴极箔铸轧卷约2000吨,总货款4500万元左右,销售期为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价格计算公式:铝锭价+加工费。铝锭价以发货日期的上月上海金属期货交易所的月平均价格为准;加工费每吨1300元(加工费含烧损、包装费及运费)。
2、阳之光铝箔为东阳光精箔代购铝锭15000吨,价格为阳之光铝箔采购价加运杂费,预计代购金额约31500万元,东阳光精箔在阳之光铝箔向铝锭供货方结算货款前付清代购款。
3、东阳光精箔委托阳之光铝箔加工PS板、5052、3004合金板带材和普通板带材,预计加工费用1900万元左右(加工费含烧损、包装费及运费)。
4、阳之光铝箔委托东阳光精箔加工空调箔,预计加工费2000万元左右(加工费含烧损、包装费及运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阳之光铝业是1998年6月25日在广东省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1051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朱英伟,注册地为广东省乳源县民族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亲水箔、真空镀铝包装膜、机械设备、电子材料类等电子、机械产品,产品内外销售。公司拥有本公司25.35%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阳之光铝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东阳光精箔是2002 年 6月 18 日在广东省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 2.5亿元,法定代表人张红伟,注册地为韶关市乳源县民族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范围:生产和研发高压用高纯铝箔、香烟包装用烟箔。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占75%股权),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中能先生,其与本公司法人代表郭京平存在非直系亲属关系,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东阳光精箔亦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所以,以上交易均属于关联交易。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部分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的起步经营,大宗材料(普铝锭)集中购买有利于供货和价格的优惠,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已经2007年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八名非关联董事均表示同意,关联董事郭京平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钟康成先生、徐友龙先生、徐克美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部分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市阳之光铝箔有限公司的起步经营,大宗材料(普铝锭)集中购买有利于供货和价格的优惠,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
交易涉及的价格是双方根据市场价格自愿作出的,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方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就上述关联交易签署书面框架合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本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书面框架合同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阳之光 编号:临2007—007号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07年3月8日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3月8日上午10:00时准时开始,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22号罗曼大酒店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2006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06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200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七、《关于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关于预计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参会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截止2007年03月02日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董事会邀请的法律顾问和其他人员;
4、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五)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股权登记日:截止2007年03月0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6、会议报到时间:2007年03月07日8:30-18:00
2007年03月08日8:30-9:00
7、会议报到地址:成都市上东大街53号新良大厦2410室;
8、联系人:张旭先生、王秀女士;
9、联系电话: 028-86739538 0769-85370225
10、联系传真:028-86739538 0769-8537023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联系部门: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3、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
4、邮编:523871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二月八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