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9,650,0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2月1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1月18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1月2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2月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有关股东做出的特别承诺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除做出法定承诺外,有关股东另特别承诺如下:
1)因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厦门海洋三所科技开发公司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应付股份690,000股,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保留对其代付股份的追偿权,厦门海洋三所科技开发公司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上市交易前应获得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的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2)鉴于截至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存在质押的情形,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厦门迈克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日之前(不含当日),本公司将办理完毕用于支付对价部分的股份解质押手续,保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原非流通股股东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将用自有无权利限制的股份代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其应付股份中超出2,775,190股的部分,代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其全部应付对价。
同时,公司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东一致承诺: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日之前,若存在明确支付或代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仍未解除质押或其它第三者权益情形而影响其支付对价,则参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延期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如在规定的延期时间内,相关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仍未解除质押,则取消相关股东会议并宣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失败或中止,并由该非流通股股东承担相关损失。
3)由于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厦门迈克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迈克药业”)已与厦门市迈克生化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32,484,060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厦门市迈克生化有限公司,但尚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和过户手续,故双方同意,若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过户,则由厦门市迈克生化有限公司承担迈克药业在此次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一切相关责任和义务;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未完成过户,则仍由迈克药业支付对价,并履行相关承诺和义务。
厦门市迈克生化有限公司承诺:“参加和支持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积极和其他股东特别是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和协商;同意按照公司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股份锁定和分步流通等义务。”
2、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公司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原非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无违反所做出承诺的情况。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及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未发生变化。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截止本核查意见书出具之日,创兴科技相关股东已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拟上市数量为39,650,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拟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02月1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1)由于创兴科技股改说明书披露时,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迈克药业已与厦门市迈克生化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创兴科技社会法人股转让给厦门市迈克生化有限公司,但尚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和过户手续,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该次股权转让已完成过户,故按照转让双方事前的约定与承诺,由厦门市迈克生化有限公司承担迈克药业在此次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一切相关责任和义务,即由厦门市迈克生化有限公司支付对价,并履行相关承诺和义务,因此,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发生了相应变化,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厦门市迈克生化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8,803,600股股份。
2)创兴科技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因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厦门海洋三所科技开发公司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故由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代其支付股权分置改革应付对价股份并保留对其代付股份的追偿权,现经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厦门海洋三所科技开发公司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本次一并申请上市交易。
5、说明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9,650,000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二月十二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