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巩义市供电公司
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07年02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7—00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巩义市供电公司
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巩义市供电公司是公司第三大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公司股份15,412,800股,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119,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其中11,431,390股已于2006年8月29日取得上市流通权,剩余688,460股将于2007年8月29日上市流通。
日前,公司收到巩义市供电公司的通知,截至2007年2月9日,巩义市供电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减持后巩义市供电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1,269,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8.3的规定“(六)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或者拟发生较大变化”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因此,公司代巩义市供电公司履行公告义务。
此前,公司股东巩义市供电公司多次买卖我公司股票,六个月内买入845,085股,卖出845,085股,获得了差价收益,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其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目前公司与巩义市供电公司就此事件正在积极协商之中。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出售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及时做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