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普润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3月15日上午9点30分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金融街洲际酒店(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普润证券投资基金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总数;
(三)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四)大会主持人公布计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姓名;
(五)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六)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表决;
(七)计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监票人对此进行监督;
(八)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九)大会见证律师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持有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07年2月27日,即在2007年2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
(一)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海证券账户卡(包括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下同)。
(二)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上海证券账户卡。
(三)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单位对出席会议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海证券账户卡。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文件。
六、会议出席对象
(一)权益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
(二)基金管理人代表。
(三)基金托管人代表。
(四)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或公证人员(若有)等。
(五)其他相关人员。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预登记
(一)现场方式预登记
1、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现场方式进行预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1)具备出席大会资格的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海证券账户卡进行预登记(上海证券账户卡丢失的基金份额持有者应根据相关规定提前进行补办)。
(2)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上海证券账户卡进行预登记。
(3)具备出席大会资格的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凭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单位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海证券账户卡进行预登记。
2、基金管理人办理现场预登记的地点为:
(1)基金管理人深圳总部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汇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2)基金管理人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北塔楼10层
(3)基金管理人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3011室
(二)传真方式预登记: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凭上述证件的传真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预登记,传真号为0755-82021112。
(三)预登记时间:2007年3月1日至2007年3月9日,每天上午9:00—下午4: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关于预登记的说明: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预登记估计持有人到会情况,以便为持有人大会召开进行相应准备。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方式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了预登记并不代表其一定具备参加本次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等各项合法、有效资格或权利,持有人大会会议入场前仍需办理正式参会登记,并以此登记为准,请各基金份额持有人予以积极配合。
八、会议召开的条件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九、形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条件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表决票上填写“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基金份额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三)关于普润证券投资基金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通过。
十、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将于3月15日上午9:30召开,届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将对与会人员资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登记,请出席会议人员务必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携带必需的文件提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不再对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登记,未登记的持有人不得入场参加会议。
本公告发布之日(2007年2月13日)基金停牌,并于下一个交易日(2007年2月14日)复牌。基金管理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自2007年2月28日开始再次停牌。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作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十一、持有人大会联系方式
1、深圳
联系人: 梁明
联系电话:0755-82021150
传真:0755-82021112
电子信箱:liangmin@phfund.mail.com.cn
2、北京
联系人:王蕴畅
联系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电子信箱:wangyunchang@phfund.mail.com.cn
3、上海
联系人:李化怡
联系电话:021-68866230
传真:021-68866470
电子信箱:lihuayi@phfund.mail.com.cn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关于普润证券投资基金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普润证券投资基金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
关于普润证券投资基金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有关事项的议案
普润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鉴于普润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普润基金”)将于2007年5月8日到期,为了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普润基金实施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具体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方案详见附件三《普润证券投资基金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方案说明书》。
为实施普润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普润基金转换运作方式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换运作方式的具体时间,并可以依据审议通过的本议案及《普润证券投资基金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方案说明书》相关内容,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重要提示:
1、欲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及其附件各项内容。
2、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投票通过本次会议议案的,即表明其对本次会议的各项文件内容完全知晓、理解并同意据此提供相关授权和执行。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出席于 年 月 日召开的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个人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数:
证券账户卡号: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普润证券投资基金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1、鉴于普润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普润基金”)将于2006年5月8日到期,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后,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普润证券投资基金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有关事项的议案。本说明书中,普润基金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亦可称为普润基金“转型”。
2、本次普润基金转型方案需经参加普润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在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告中国证监会核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普润基金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普润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要点
普润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普润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完成普润基金转型各有关事项及程序后,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调整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由2007年5月8日到期调整为无限期。
(三)授权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或提前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进行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后,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终止或提前终止上市交易。其后,基金管理人将原上市份额将批量转托管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并通过“跨市场转登记系统”将原有基金份额转入深交所“LOF系统”,同时办理基金更名以及必要信息变更、登记和相关账户开立及确认等各项必要程序。在基金开放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深交所“LOF系统”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内赎回及上市交易,亦可通过场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场外赎回。
(四)调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1、投资目标的调整
普润基金的投资目标为“本基金为中小企业成长型基金,将主要投资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企业。投资目标是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采取积极进取的投资策略,谋求基金资产增值和收益的最大化。”
拟调整为:“投资于具有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良好成长性的优质上市公司,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2、投资范围的调整
普润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拟调整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权证、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有投资需要可参与有价值的新股配售和增发。其中股票的主要投资方向为具有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良好成长性的优质上市公司的股票,该部分股票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期以内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投资策略的调整
鉴于原《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投资策略部分进行详尽的阐述,拟调整为: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 ’的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 ’ 的选股策略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根据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利率走势、市场技术指标、市场资金构成及流动性情况,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手段,对证券市场现阶段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本基金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2、 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将以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不同行业或产业的发展所呈现出的差异性以及不同行业分享经济增长所呈现出的差异性作为配置的出发点,重点投资于具有竞争优势和比较竞争优势的行业。
行业配置的主要步骤为:
①通过以下分析,确定行业相对投资价值
●宏观经济分析:分析宏观经济周期对行业发展的影响,确定宏观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影响程度;
●行业景气趋势分析:立足全球视野,在深度分析和评估全球/区域行业效应后,对国内行业发展趋势和发展环境进行分析,判断行业或产品的增长前景;
●优势行业的发展模式分析;
(下转D24版)